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22岁的丽水小伙小张和20岁的上海小伙小范在QQ群上达成了“死亡之约”,上海小伙连夜赶到丽水“相约自杀”。他们在酒店客房的卫生间里点上了炭,企图通过吸入一氧化碳自杀。结果,丽水小伙因为头痛难忍中途放弃,独自离开了酒店;而上海小伙去意已决,最终死亡。
小范的父母,将丽水小伙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9028元。
昨天上午,丽水莲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法院将择日另行宣判。办案法官称,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QQ群上留信息,两人达成“死亡之约”
小张,22岁,丽水市区人,今年大学刚毕业,在家待业,有厌世情绪,曾多次自杀未遂。小范,20岁,上海某高校的大一法学专业学生,父母离异,因为没考上理想的大学,情绪一直很低落。
今年6月21日,小张在某个QQ群上发出消息,邀请有自杀愿望的人一起自杀,并在QQ群上留下了自己的信息。
小范看到这一消息后,便打电话和小张取得了联系。很快,两人达成了“死亡之约”——一起去丽水自杀。
经过多次交流,两人觉得用烧炭呼吸一氧化碳中毒是最安逸的死法。
头痛难忍,一人放弃独自离开
今年6月24日凌晨7点,小范与小张相聚于丽水火车站。
随后,两人一起去丽水市区购买了火盆、啤酒、酒精和密封胶带,还去烧烤店买了8斤木炭。
然后他们去了市区某大酒店开了房间。两人将门反锁,关好窗户,并用密封胶带把门缝封闭,然后点燃了木炭。
吸入一氧化碳后,小张感到头痛难忍,中途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并拿来水浇灭了一盘炭火。而去意已决的小范表示了继续自杀的决心。
当天下午5点左右,小张一人独自离开了大酒店。
“你听着,8点前不带着炭和酒精来,我就报警了,我的钱也没了,耳也鸣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看着办!”当晚7点08分,小范发给小张最后一条短信。
小张并没有返回酒店。当晚10点50分左右,小张觉得不对劲,便打电话给酒店总台。
11点多,酒店工作人员进入房间时,小范已经中毒身亡。
死者父母:告了放弃自杀的同伴和腾讯
今年8月,小范的父母把小张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并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9028元。
小范的父母在起诉书中说,在小张离开旅馆后的两个小时里,小张明知小范坚持自杀,却顾自走开,既没有劝阻范停止自杀,也没有及时告诉酒店经营者或报警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小范,而是放任小范自杀。为此,他们认为小张应对小范的死亡承担死亡连带责任。
同时,他们还提出,腾讯公司作为QQ网络服务的提供商,有义务对“相约自杀”这样的有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的措施。由于没有采取这些措施,致使小张的自杀邀请得以传播,并最终造成小范的死亡,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腾讯的代理律师认为,腾讯公司旗下的QQ产品目前已有5亿多用户,QQ上每天都有海量的信息传播,加上QQ不同于网络论坛和博客,它是一种即时的、点对点的沟通工具,腾讯公司不可能也没有能力进行即时监管,更不能提前预知。
至于原告提出的“有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的措施”。腾讯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公司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一些敏感词、关键词进行屏蔽,对“自杀”这样的词汇是没法进行屏蔽,还可能侵犯了用户的言论自由,违反事先跟客户的约定。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