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昨晚8点左右,在吉杨路三江超市内,一颗糖果引发了一起纠纷,超市女主管来劝架,竟然被女顾客打了一记耳光。
记者闻讯赶往超市,刚到门口,就见双方当事人被带上了一辆警车,其中一名妇女怀里抱着一名小男孩。在超市一楼的散称糖果区,几名工作人员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当时,一名女工作人员看到一名女顾客随手拿起糖果柜里的糖果剥给孩子吃,于是立刻上前制止。两人一语不合,那名女顾客竟一把揪住了女工作人员的头发,并朝她小腹狠狠地踹了一脚。很快,两人就纠缠在了一起。眼看情况不对,其他工作人员赶紧过来将两人拉开。劝架过程中,那名女顾客又与超市女主管发生言语上的冲突。没说几句,女主管左边脸颊就结结实实挨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顿时肿了起来。
打人的女顾客自称姓徐,江西人,在嘉兴打工。挨踢的超市女工作人员姓戴,挨打的超市女主管姓郑,都是嘉兴本地人。
在新兴派出所内,徐某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她说,当时她和两个小姐妹一起到超市购物。在散称糖果区,她的孩子突然吵着要吃糖果,还把带包装的糖果放在嘴里咬碎了,她干脆剥给孩子吃。这时,戴某过来说,付钱后才能吃,并指责她的这种做法。
徐某不满戴某的态度,双方便吵了起来。“是她先过来拉我的,我才打了她。”而对自己掌掴郑某一事,徐某说是因为她听见孩子哭,觉得有人踩到自己的孩子,加上当时郑某拉住自己,她认为她有偏帮的嫌疑才打的。
在调解室里,徐某始终不认为自己在这起事件中有过错,坚称自己才是受委屈的一方,并拒绝超市方提出的道歉和赔偿要求。
三江超市一名姓金的负责人则表示,顾客在超市购物,只要还没付款,商品就属超市所有,顾客不应该随意取用。“而且还动手打了人,道歉是必须的。”
处理该起纠纷的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现场了解情况时,许多顾客都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超市工作人员受了委屈,并对徐某的做法表示非常不满。几名目睹事件的顾客还主动为超市方作证,证明徐某的行为有些过激。
昨晚11点10分左右,记者得到消息,这起不愉快的事件在昨晚10点30分左右调解结束,最终徐某向超市方道歉,并赔偿郑某200元。
据南湖晚报 记者 龙凌 实习生 丁志轩 通讯员 肖文渊 摄影记者 袁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