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浙江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副科长林钱江因受贿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林钱江,男,52岁,籍贯山东文登,文化程度大专,中共党员,原系浙江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副科长。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林钱江在担任浙江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副科长期间,在具体负责浙江省血液中心纪念品、耗材等物品的采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收受供货单位好处费现金共计41000元。
据林钱江交代,2007年后其分管采购和车辆管理两块业务,采购的范围主要有采血车、采血器材、消耗品、献血纪念品等。几家供应商多在过年过节前或是提供样品之机约林钱江见面,以好处费的形式陆续送给林钱款和物品,而林在推辞一番后照单全收。
据都市快报 记者 严静 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