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抓好统计法制建设是关键和保障。”近日,市统计局发布消息称,由于我市有些单位及人员缺乏相关的统计法律意识等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违规情况。近两年来,市统计执法部门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统计稽查,查处7起统计违法案件。
而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案件,我市统计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还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
浙江巨凯缝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该企业上报的2009年《劳动情况年报》表中提供不真实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台州市黄岩圣洋礼品厂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案。该企业上报的2008年《劳动情况年报》表中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台州创新医化设备厂统计员未持证上岗案。该企业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临海市某中学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案。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劳动情况年报》表中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数据。根据统计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台州市红孩子鞋业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该企业上报的2010年1—3月份《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中提供不真实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数据。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玉环县恒基漆业有限公司瞒报商品销售额案。该企业上报的2008年《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商品销售情况调查表》中瞒报商品销售额数据。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仙居县锦达密封件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该企业上报的2010年1—2季度《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中提供不真实电力购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