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为了躲避250万元银行贷款,这位老兄想出了一个“高招”——自己驾车驶入河内,制造失踪的假象。不过,他最终还是逃不了法网。昨天,他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赃款人民币30万元。 今年44岁的钟水进,是遂昌宏达花岗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5月18日,他以遂昌宏达花岗岩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支行贷款250万元。
去年11月6日,钟水进为躲避债务准备外逃。11月9日,钟水进以归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支行的贷款为名,通过其他人介绍,从周某、林某等处骗取人民币30万元。
当晚,钟水进驾驶浙KF6071汽车故意驶入松阳县境内的河内,制造失踪的假象,并逃匿。所骗取的人民币30万元,作其外逃期间的费用等,未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案发后,被告人钟水进于今年3月1日在金华市一宾馆内被金华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水进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300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钟水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赃款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