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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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杭州1月5日讯“背”着430余万元执行款,范某非但不积极履行,还玩起“人间蒸发”。日前他偷偷从北京回杭,深夜入住某宾馆,就被法院执行人员发现并带走。第二天中午,范某和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首付人民币50万元。
范某迅速被抓住,是杭州中院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0年,杭州市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41703件,同比增长18.1%;实现债权数额89.9亿元,比2009年增加18.7亿元。
日前,杭州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新机制,带来新活力
执行难,一直是个痼疾。它导致案件年年积压:旧案未了,新案又上,渐成恶性循环。
“不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就很难破解这一难题。”杭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郎长华说。2010年4月1日起,杭州中院建立并试行《关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分案、集中查控、财产调查处置、执行异议裁决、委托执行、司法救助、案款分配等执行重要环节的具体期限;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
执行人员于接收案件之日起30日内办结;执行接收案件之日起15日内,集中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车辆,有53.4%的案件在进入查控程序后1个月内执结……随着《规定》的出台,一系列执行新举措开始实施,执行工作效率也随之提高。
破解“执行难”,需要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的参与。2010年初,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杭州市成立“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相关意见,强化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
严惩处,形成新压力
2010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杭州中院迅速实行“限高令”制度。
10月20日,江干法院率先对12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行为。“限高令”发出后,立竿见影:6名被执行人全额清偿债务,3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对“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老赖”,杭州中院与公安、检察部门合作,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杭州各级法院运用集中查控、布控、边控等方式,盯住184名“老赖”,拘传43人,司法拘留61人次;18人次因涉嫌拒执刑事案件,被法院移送公安。
目前,杭州中院已与市建委、萧山国际机场等部门就限制“老赖”招投标、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协商好协作方案,“老赖”再想“耍赖”,将越来越难。
表柔情,带来新和谐
“执行难”,有时也很无奈:有的申请人因事故瘫痪在床,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本身生活窘困,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境不时出现。
为此,杭州各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杭州中院2009年的司法救助金额已达140万元,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杭州中院副院长王治建说,近年来,虽然杭州中院的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然而“执行难”的成因具有多样性,需要全社会合力,实行综合治理,只要充分发挥好国家强制执行的职能作用,通过全社会的通力配合,就一定能攻克“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