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民意陪审团
一个案子发生了,对社会危害到底有多大?法庭判决之前,也要听听公众的声音。
乐清某银行分理处主任李达聚餐时喝了不少酒,然后开车回家。在经过交警查酒驾的卡点时,他选择了冲卡,把正在值勤的协警赵海峰撞死。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结束后,又多了一道程序:法院首次就案件的审理召开意见征询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李达,而李达和辩护人则坚持认为是交通肇事罪。案子怎么判?法官在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还会参考“民意陪审团”的意见。
公诉人
2010年8月10日晚上7点多,李达醉酒后驾驶浙C7××××马自达轿车途经乐清市蒲岐镇水管所附近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为逃避处罚,李达无视示意停车的执勤人员,驾车冲卡。
在执勤人员纷纷避让的情况下,李达继续驾车前行,撞上了执勤的协警赵海峰,将他撞飞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后又弹出飞扑在地。赵海峰经抢救无效死亡。李达停车后被在场工作人员控制,经验血,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注:80mg/100ml即达醉酒驾驶标准)。
公诉人: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而李达明知醉酒驾驶危险仍开车,看到设卡仍冲卡,属间接故意。就算来不及刹车才撞人,也是酒后控制能力下降造成的。
辩护人
昨天在法庭上,29岁的李达头发花白,他说自己每天不是失眠,就是做噩梦,精神压力很大。
面对受害人父母198万多元的民事索赔,李达说自己父母是农民,借钱供自己上大学已经不易,现在根本没有这个赔偿能力。“希望适当减少赔偿金额,也希望法院从轻处罚,让我有弥补机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李达的辩护律师:有关专家做过实验,驾驶员看到前面有人到制动,这中间需要2秒。当时李达的时速有50公里左右,2秒就是27米多。等他发现前方10米的协警,根本来不及刹车,所以不是故意撞人。
李达酒量较好,家也很近,酒后出于自信驾车回家,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途中冲卡是怕因查酒驾影响到工作。在撞到协警后,李立即停车,大声呼救,没有连续冲卡撞人。李的行为不同于在闹市区醉酒驾车,应以交通肇事罪定性较妥。
陪审团
旁听席上,有6位特殊的听众。庭审结束后,法院特别召开了一个小会,征询他们的看法。
原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章新民:
酒驾是老百姓街谈巷议的话题,社会关注度大、危害大。这个案件很特殊,交警部门代表公权力在这里设了卡,你却冲卡,这不仅危险,还有主观恶意。
协警是穿着反光衣的,你冲卡后又撞了协警。这明显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教研室主任蔡钒:
我看到被告的第一感觉,觉得这个人年轻有为,太可惜了,应该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温州市民营个体协会副会长黄小兰:
被告才29岁,撞人后失眠、做噩梦弄得头发都白了,说明他真的很后悔。他的父母是农民,赔偿上是否能有所减轻。
温州市育才小学校长徐尔习:
我倾向交通肇事罪。以前有人开车碾到我婆婆,下车后看到人没死,于是又发动车子二次碾轧,把人碾死了。我对开车撞人的行为是很恨的,但这个事情,我还是觉得应该算交通肇事罪。
被告撞人听起来应该是来不及反应,故意撞人不太可能。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最好给他赎罪的机会。
而且从公平的角度讲,以前开车撞人判得都那么轻,现在撞了协警就要从重处罚吗?
温州市科技局副局长金传顺:
不管怎么判,有一点很重要:通过这个案子的审判,最好能让其他驾驶员引以为戒,不要有侥幸心理。
温州中院刑一庭庭长柳志杰说,法院在定罪量刑时,要考量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其中,社会危害性究竟有多大,法官也很难说准。既然危害是针对社会的,那老百姓就最有发言权。
于是,他们随机打电话给温州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愿意的就过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群众的代表,最能代表群众意见。”
这也是阳光司法和扩大法制宣传的途径。温州中院透露,今后一些受社会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可能还会继续类似做法。
这个“民意陪审团”的看法对案件审判有多大影响呢?温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说,主要还是依法判案,“民意陪审团”的看法是一个参考。案子将择期宣判。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徐旭东老师认为,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政府行为应广泛征询民意。但群众代表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实际判案还得严格遵照法律,权威还是代表法律的法官。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钟轩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