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张贴“限高令”
浙江在线杭州1月5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辛成 余法 尚法)老赖,面对法院的多张执行通知书无动于衷,仍然到处旅游,出入高档酒店宾馆,嚣张“老赖”的奢侈生活如何被约束?如何促使他们尽快履行义务?
今日起,杭州多家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限高令贴到"老赖"家门口 发现他们坐飞机住宾馆都可举报>>
余杭法院出重拳,正式对首批25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禁止“老赖”的高消费行为。据悉,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共有25名,这些“老赖”中欠款最多的达1个多亿。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12名因“欠债不还”的老赖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点击查看详细>>
而江干法院不仅公布了老赖的姓名,还将他们的照片上网,法院也呼吁网友看看这些老赖,并随时监督他们的高消费行为。点击查看详细>>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社会公众如果发现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消费的行为,可向法院或执行法院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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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的“老赖”,九种高消费行为被禁止
根据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对定》,浙江的限制高消费令有九种高消费行为被禁止: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这些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