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雄厚的温州民间资本将何去何从?活跃的民间借贷该如何引导?昨天,市长赵一德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试点。据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透露,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试点的前期调研等工作已完成,首批将试点2~4家,初步选择在龙湾、苍南、瑞安、乐清等地试点,目前这些试点县(市、区)正在抓紧出台各自的实施方案。
上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探索在民间借贷活跃地区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团”组织试点。
“成立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到‘三农’和中小企业,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促进‘三农’发展和农民增收。”张震宇说,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将采取封闭式运行手段和会员制方式,资金价格将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无序发放。“让缺钱的人能得到资金,有钱的人得到财产性收入,而且互助联合会各位会员之间知根知底,能有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此前,安徽、四川、山西等地曾试点推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该“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被称为“农民银行”。
温州试点推行的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与“农村资金互助社”有何区别?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称,“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是一个社团扶持民间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团组织,主要由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按照自愿入会、自愿组织的原则运行的一个社团组织,不是金融机构,但涉及范围更广。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合作组织对金融需求越来越大,资金短缺日益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有关人士认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意在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但对温州而言,能一定程度上起到收编暗流涌动的民间借贷资金,将民间借贷从地下引导到地上,实行阳光化操作。民间借贷资本作为民资的特殊形式,历来在温州风头甚劲,借贷规模约800亿元。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周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