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年关将近,此起彼伏的爆竹声也随之开始了春节前的预热。但是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喜庆之余,不能忽视安全,以免乐极生悲,喜事变悲剧!
爆竹炸伤眼睛导致失明
每天早晨,老伴摆好早餐,路桥新桥镇东蓬林村的林普来大爷就摸索着坐到桌前,开始吃早饭。即便家里的桌椅摆设很少移位,林大爷还是难免磕碰的意外。双目失明后,爱往外走的林大爷出不了门了,围绕他的是一片黑暗,不知白天与黑夜。
1995年2月的一天,林大爷去参加外甥的婚礼。行礼还未开始,一帮爱闹腾的年轻人在门前燃放鞭炮。不知是谁突发奇想,将一个“16响”爆竹放在啤酒瓶上点燃。“嘭嘭”几声响后,人群中传出了一记惨叫。在一旁看热闹的林大爷一手捂着左眼,脸上已鲜血淋漓。原来,爆竹的冲击力让啤酒瓶失去了平衡,翻落的“16响”直直地射入林大爷的眼中。
送到医院,林大爷被诊断为眼球穿孔,虽然及时进行了手术,还是没能保住左眼。出院后,林大爷眼中的世界少了一半。一年后,由于交感性眼炎,林大爷的右眼视力每况愈下,直至双眼完全失明。
“以前老头子眼睛好,绣花针都是他穿的!”老伴感慨万千,“要不是爆竹炸伤眼,也不会一瞎就是16年!”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事故多发
春节是欢乐祥和的节日,但每年这时候被烟花爆竹炸伤的事故却屡屡发生。
台州市中心医院烧伤科主任林雪松说,被烟花爆竹炸伤的病人大多集中在春节期间,炸伤的主要原因是烟花爆竹质量不过关,近距离燃放或不规范燃放等。“送来的炸伤病人以十来岁的儿童居多。”林雪松说,炸伤部位集中在手、面部以及眼睛等几个地方。“每次看到那些炸伤的孩子,都挺心痛的。”林雪松建议家长加强儿童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特别是春节来了,孩子的玩心重,作为家长不能任由燃放,图一时快乐而疏忽了安全因素。
“儿童最好不要购买爆炸力强的烟花爆竹,特别是一些手持的、近距离燃放的,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台州市中心医院眼科主治医生杨友谊说,一旦眼睛被炸伤,千万不能惊慌,可用一块洁净的纱布或者手帕轻轻捂住,尽快赶往就近的正规医院就诊。伤者不要自己用清水清洗,也不要随便揉搓眼睛,避免破损的眼内容物脱失。
要选购安全的烟花爆竹
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烟花爆竹零售商必须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照经营时间可分为季节性零售和长期性零售。“城区的烟花爆竹燃放期为每年的农历十二月十六至正月十五,农村暂时没有这样的规定。”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江厚斌说,其中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也主要分布在城区,其销售时间与燃放期起止时间一致,农村地区大部分为长期性零售点,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均为非法经营点,市民应避免从无照零售处购买烟花爆竹。
“浙江省内流通的烟花爆竹无论是本地生产还是外地流入,每个包装箱上均贴有专用封签,单个产品上也有防伪码标签。”江厚斌说,两签齐全说明产品是正规渠道进来的,万一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追溯,追究责任。
什么样的烟花爆竹是安全合格的?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可以上市流通的烟花爆竹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指标:禁用氯酸钾;烟花产品燃放时不应出现火险、低炸、炸筒等缺陷;爆竹引火线引燃时间应为3—13秒、组合烟花引燃时间应为6—12秒;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有严格规定,如产品应有厂名厂址、燃放说明、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等标志;产品应有外包装;使用的外包装材料应具备防震、防压、防潮等性能。
编者按 “腊八过后就是年!”心急的市民已经贴上春联,街头大红的灯笼已挂起来,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但在欢喜的气氛中,安全这根弦千万不能松。晚报今起推出“欢喜过大年·关注安全”系列报道,以冀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此外,从本周起,台州晚报还将推出“欢喜过大年·关注春运”和“欢喜过大年·关注消费”两大主题报道,敬请垂注。
据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