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帮农民工“讨薪”向来都是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的事,检察院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但近日,萧山检察院的几位检察官却成功地帮8位农民工要回了4万多元的加班费。
检察官怎么也开始替民工“讨薪”了?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
蔡某等8人之前在杭州某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保安等工作。2008年7月,8人以身体不适等理由辞职,之后向萧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们加班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裁决,8人又向萧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们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另有额外加班加点行为发生或少发加班费的事实,遂驳回了8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8人不服判决,又向杭州市中院提出上诉,中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8人的上诉。去年1月20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蔡某等8人找到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系列案立案并交萧山检察院办理。
案件受理后,萧山的几位检察官认真审查了这8人的案卷材料,认为法院判决蔡某等败诉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但鉴于此系列案中蔡某等8人可能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因此决定尽最大的努力对此系列案做调处息诉处理。
经过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据了解,蔡某等8人目前已从萧山检察官们的手里拿到了这笔4万多元的补偿金,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去了。
检察官“讨薪”有没有越权?
据了解,除了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在检察院还有一个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这次帮8位民工要到补偿金的,正是萧山检察院民行科的几位检察官。
每日商报 唐登涛 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