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7日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获悉,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多种价格欺诈行为,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相关情况,物价部门将对宁波的家乐福等超市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查处。
>>>细节披露
家乐福涉案最多
在发展改革委披露的近10起超市虚构原价行为中,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5公斤装的“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现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
在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案件中,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销售意邦多功能清洁巾,价签标价每件16.9元,实际结算价格为每件18.8元。
在查处的不履行价格承诺案件中,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在查处的误导性的价格标示案件中,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
>>>处罚严厉
最高罚50万元
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对于那些存在欺诈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企业,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吸取上述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
>>>宁波反应
物价部门今起严查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获悉,针对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情况,宁波物价部门已经采取行动,计划从今天开始对家乐福等相关超市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据东南商报 记者 孙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