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受上年涨价滞后因素、雨雪冰冻天气及春节临近的影响,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延续上月态势,继续高位运行,同比上涨4.7%,涨幅与上年12月持平,其中上年涨价因素滞后影响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0.7个百分点。
杭州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因此,杭州市1月份CPI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杭州市统计局分析,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受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节前雨雪冰冻天气及居民消费相对集中等因素影响,1月我市食品类价格呈较大幅度上涨。调查显示,1月食品类同比上涨7.2%。
另外,受上年建房及装修材料和房租价格上涨、贷款利率上调的滞后影响,1月我市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比上年12月扩大2.3个百分点。受用工成本持续上涨及春节临近影响,1月我市服务项目价格同比出现较快上涨。调查显示,1月服务项目同比上涨6%,涨幅比上年12月扩大0.8个百分点。
新统计方案调整CPI构成权重
国家统计局昨日还公布,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对CPI构成权重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权重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权重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权重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权重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权重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权重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权重降低0.25个百分点。
新的CPI统计方案公布后,外界有不少质疑的声音,焦点在于新方案是否会“做低”CPI涨幅。对此,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消费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新方案“做低”CPI涨幅的质疑是没有根据的。其实,CPI构成权重每年都会根据老百姓的消费支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淘汰一些已经“过时”的调查项目。而类似的调整,并不会对CPI的升降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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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4.9%
鲜菜价格上涨14.4%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9%。
1月份的CPI同比涨幅,比去年12月份的同比涨幅上扬了0.3个百分点,但比去年11月份创下28个月来新高的同比涨幅回落了0.2个百分点。
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受春节和低温冰冻天气影响,1月份CPI环比上涨1.0%,是近一年来环比涨幅第三高的月份。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从同比情况看,1月份CPI中,食品价格上涨10.3%,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5.1%,肉禽价格上涨10.9%,鲜蛋价格上涨20.2%,鲜果价格上涨34.8%;居住类价格上涨6.8%,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7.1%;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略降。
此外,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6.6%,环比上涨0.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7%,环比上涨1.2%,涨幅均有所扩大。(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