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6日讯
昨天上午,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去年轰动一时的新昌爆炸一案。去年6月3日16时40分,新昌南明街道鼓山新村34幢5号车库门口发生爆炸,当场炸死1人,炸伤5人,损坏汽车1辆,车库对面住宅楼的部分玻璃门窗不同程度受损。
车库的主人是浙江新柴控股集团董事长朱某,在当地很有名。
昨日的开庭审理,让案情真相大白。这是一起员工泄愤报复案。
今年45岁的新昌人叶某是浙江新柴控股集团的员工,对单位安排其工作不满,于是对董事长朱某怀恨在心。
叶某的妻子徐某得知后,提出报复。于是她向比她小10岁的情人、江西人石某讲述,石某十分积极,两人商议用炸药威吓朱某。
去年3月至5月,石某从江西老家搞到了炸药、雷管和电瓶,连同先前网购的遥控器等带回新昌,并雇用贵州籍青年杨某具体实施爆炸。
去年6月3日下午4点40分许,朱某开车回家,杨某电话通知石某。心情焦急的石某按照事先联络的暗号,按下遥控器引爆,导致杨某当场被炸死,而朱某以及众多路人受轻伤,一辆轿车被炸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通讯员 邵法轩 驻绍兴记者 史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