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经营起了豪华私人会所。原本属于公共的文化资源,现在成了私人的领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要作其他用途,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报请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那么,这家建在原英国领事馆里的“国际公馆”,得到批准了吗?
原英国领事馆位于江心屿内,是景区的一部分。007记者找到了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黄国胜对007记者说,文物保护单位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领事馆虽然在景区内部,但使用权在解放后就归了温州市总工会所有,温州市总工会当时把这里办成了疗养院,供先进劳模疗养之用。但是最近几年,建筑的使用权经过了几番转手,先后由一些私人承包,办餐饮、住宿,一直亏本经营,难以维持。但是,经营的场地是文保单位,这就导致了经营者对文保单位的无法进行日常维护。对此,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并不是把领事馆使用权收归国有,进行维护,而是组织把领事馆的使用权对外招标。
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黄国胜:“我们政府不能承担这个责任,这意思懂不懂,我们政府要政府出钱的,我们是政府机构。后来有几个企业家,他们接收了。”
黄国胜说,中标的几个企业分别是泰力、奥康、法派、东艺、泰马这五个温州当地知名企业。这五家企业得到原英国领事馆的使用权后,就建起了现在这家“国际公馆”私人会所。从最早服务劳模的疗养院,成了现在专供富豪聚会的私密场所。
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黄国胜:“档次高、消费比较大,所以说一般市民根本消费不起,都是企业界的精英,或者说大客户多一点。”
“国际公馆”工作人员:“这里基本上都是老板自己过来吃饭的。”
记者:“都是你们老板认识的一些人。”
“国际公馆”工作人员:“对对对,带客户啊这些。”
江心屿上这幢饱经风霜的建筑,从英国领事馆,到服务劳模的疗养院,到现在成了专供富豪聚会的私密场所,作为一个省级文保单位,它的变迁耐人寻味。007记者来到了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吴玉华对007记者说,当初“国际公馆”建造时出现过违规行为,他们也曾经进行过处罚。
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吴玉华:“当初他在施工的过程中是有一些违规,当时也对他处罚过,至于他在那里经营是不是违规,这个具体文物法应该是找不到的。”
007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第23条规定上透明底字幕)。也就是说,原英国领事馆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果要进行经营活动,必须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浙江省文物局审批通过。于是记者来到温州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找出了“国际公馆”当时的报批材料。
温州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这是鹿城区旅游局要求组织修缮的报告。这是我们报给省文物局的请示。这是省文物局的对修缮维修的批复。”
但是,在当地文物行政部门送省文物局的报批材料里,只有关于修缮部分的申请,而没有对建筑物的用途,也就是用于经营私人会所这一情况,进行报批。玩了一个文字游戏,打了一个擦边球。
温州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修缮装修不是和使用结合在一起的吗?”
记者:“就是默认了他可以使用可以经营。”
那么,作为上级审批部门,浙江省文物局对原英国领事馆具体用途的转变,是不是知情呢?007记者电话采访了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郑建华。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郑建华:“当初他们报告的申请里面并没有涉及到使用功能调整的问题。所以我们当初批复里也没有涉及到。”
记者:“这个情况下谁来监督他呢?或者说他觉得他的报批手续已经完全了。”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郑建华:“那我很难说了。”
郑建华处长说,按照程序,文保单位使用功能调整必须由属地的文物部门报批,再由他们省文物局审批。现在温州当地文物部门没有就领事馆使用功能调整的问题报批,所以对此他也无能为力。对此,听闻此事的温州市民很是气愤。
温州市民:“有钱的人可以进,没钱的人就进不去了。”
温州市民:“(老板)把属于公共的一个财产。变为私有或小型群体才能使用。这还是有一点问题的。”
【编后】从最早服务劳模的疗养院,到现在专供富豪聚会的私密场所,江心屿原“英国领事馆”旧址的变迁让人唏嘘。有多少公共资源,在市场经济的名义下,成了少数人的囊中物,职能部门的监管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