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杭版“限购令”昨日尘埃落定,没有太多意外,主打的依旧是“限购”牌。本报昨天也接到了不少读者的电话,“细则中有些问题挺模糊,比如卖了房的再买房,算不算二套房?这些问题不清楚,今后问题多多啊。”读者蒋先生的话代表了许多购房者的心声。
事关房子,无论多复杂的“砂锅”都应该打打破,问到底。以下三条是新政出台后,大家议论得最多,涉及情况也很复杂。昨天,杭州相关部门也就杭版“限购令”作出了详细解释。
新政“认房不认贷”,实际拥有几套房,就算几套房
杭州的黄小姐之前在杭州贷款买过一套房子,转手卖掉后,又全额付款买了一套房子,这回她想再买个房子改善,她还能再买么?这样的情况算几套房?
昨天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中,对新政里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作了明确界定。“已拥有住房”是指居民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预告登记、商品住房预售合同签订备案、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的住房。
按照新政,从房管部门得到的解释是,“已拥有住房”指的是名下实际拥有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新政角度,黄小姐现在实际只拥有一套住房,所以按照新政规定还能在杭州再买1套房。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黄小姐之前卖掉的房子是贷款购买的。和房管部门新政中“认房不认贷”的认定标准不同,银行对住房的认定则属于“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在银行看来,以黄小姐这样的情况,如果再买房的话,就属于三套房。
所以,以黄小姐这样的情况,她还能在杭州买一套房。但如果需要贷款购买的话,恐怕不行了,因为银行对3套房已经停止放贷。
富阳、临安市民在杭买房,算外地人购房
许多读者、尤其是富阳、萧山、余杭的市民对限购政策中的“本市”范围十分关注。按照以往的经验,杭州根据实际操作情况,杭州出台相关房产政策法规,一般只要求萧山、余杭“可参考执行”,这就意味着萧山、余杭可以按杭州细则执行,也可以自己另出细则。那么这次的新政呢?
昨天,相关部门表示,限购政策中的“本市”范围指的是杭州市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新政“本市户籍”中的“本市”范围也一样。具体户籍认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军人等提供其他证明。
也就是说,除去萧山、余杭与杭州主城之外,临安、富阳、建德等大杭州范围内的购房者想要在杭州主城、萧山、余杭这些地方买房,就算外地人购房。如果这些地方的购房者在杭州买房必须要提供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在杭州已经拥有一套房产的话,则不能再买房。
杭州版假离婚,你还得三思哪
各地“限购”新政出台后,为了再买一套房,就有真夫妻涉险假离婚。按照杭州新政规定,已拥有两套房的杭州户籍家庭就不能再买房了。那么如果一对杭州户籍夫妻已经拥有两套房,双方名下各有一套,如若离婚,双方还能再买房么?
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杭州限购新政是以家庭为对象。家庭本身的解释就是夫妻双方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就分裂成了两个不同家庭,那么就按不同家庭来对待。
也就是说,上述情况的这对夫妻按照新政是不能再在杭州购房了,但是如若离婚,则分裂成两个家庭。男女双方因为各自名下都只有一套房,所以按照新政,夫妻双方都能各自再买一套房。
但“假离婚”这种空子该不该钻,你还得掂量掂量。想想春晚上黄宏的小品,万一真“离”伤了感情,那如意算盘可就打不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