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4日讯 “3月1日买的货车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办不出证就是一堆废铁啊。”市民刘先生昨天向本报反映,他刚买的江淮汽车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如果拉货上路,查到就按照‘黑车’处罚。
这几天,记者收到不少这样的反映:新购置的货运车辆,发票也有,牌照也做好了,却在申请《道路运输证》时过不了关。而在3月1日之前,同样的车辆还是能办出证来的。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是道路运输证的核发部门,公管处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干勇松表示,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11年3月1日开始(以购买日期为准),新购置的车辆需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目录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干勇松说,国家对营业性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采取准入制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减少道路上的碳排放。
“刘先生刚好在3月1日购买过渡期车型,要等到车辆生产企业上报至交通运输部进行审核后,如果被列入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还可以办理《道路运输证》,在这之前是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干勇松表示。
“没有道路运输证就拉货上路,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就是‘黑车’。一旦发现,将被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干勇松介绍,国内车型众多,涉及到的不合格车型有上万种,车主在买车前可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查询确认后再买。“希望车辆销售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在消费者买车时给与必要的提醒,以免造成损失。”他说。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