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9日讯 “积分落户门槛降低,办理期限延长2个月,申报程序也进一步简化……今年,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新调整。”近日,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完善的《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已经公布,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出台衔接落实细则方案。
在迁入基本条件方面,新办法将原来六项合并调整为四项基本条件。同时,持证年限、工作年限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申请办理期限由原来的每年5月份一个月修改为5月至7月。
办理程序由原来的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到各个职能部门办理证明材料的认定手续并备齐相关资料,再向公安部门申报,修改为外来务工人员备齐相关的证明资料即可向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报,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由审批中心内部流转完成审批。
适用范围也由原来适用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扩大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同时,还放宽配偶子女随迁政策,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新办法还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后的户口挂靠问题由各县(市)区作出具体安排。同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后,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申购、公共租赁房申请等待遇政策,并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政策享受范围。
此外,新办法还完善了积分指标体系,积分指标由原七项增加至八项,增加参加社会保险指标;总分值由150分增加到200分;在社会公益指标中增加义务献血积分项目;企业认可指标中增加贡献类积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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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甬城仅7人
《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于去年2月4日颁布施行,去年5月全面开始受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工作。据介绍,去年我市实际落户人数为4人,分别为鄞州区2人、海曙区1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1人。在2009年的试点期间,江东区落户2人,余姚市泗门镇落户1人。
本是民心工程的积分落户政策缘何遇冷?据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上呈市政府的报告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在政策设计层面,积分落户条件设置偏高,而且配偶子女随迁受限等原因,较大程度影响了政策吸引力。
此外,一部分外来务工人员认为宁波生活成本相对较高,购买产权住房缺乏经济能力。而且,随着原籍工业化、城镇化加快,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回乡发展的意愿增强,而老家住城郊和集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则不愿意放弃原籍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以及农民福利。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