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一瓶250毫升的双鱼米醋,最低的只要0.8元,最高的则要1.2元……日前,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一项价格调查行动结果。被调查的超市中,大众日常消费品的价格差从2.3%到50%不等,而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问题更是突出。
为了全面掌握商场超市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现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组进行暗访调查,确认多家超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霸王条款、促销陷阱、虚假宣传、规费转嫁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昨日,浙江省工商局启动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查商场超市不规范现象。
好又多、
物美被曝价格欺诈
调查发现,超市的商品价格“变脸”时有发生,价格欺诈现象比较明显。
杭州的小陈在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了一种牛肉棒,标价31.9元,付完钱小陈发现小票上的价格是39元。超市的解释是商品刚刚提价,工作人员忘了调换标价牌。
在好又多朝晖店,李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情。一副羽毛球拍标价39.9元,实际付款时,则变成了49元。超市调查后说球拍的确是39.9元,作了退货处理。但是李先生回头又买了两副同样的球拍,收银员还是照收49元。李先生拍下了证据回到超市,这次超市居然已经将标价改为49元。
称重不“去皮”,
塑料袋当作商品“卖”
消费者通常认为菜市场里小商小贩们卖的东西会短斤缺两,商场超市卖的商品应该是分量准确,让人放心的,可事实不一定如此。
3月2日上午9时,特别行动组来到沃尔玛杭州东新店,陈先生夫妇正在和超市计量员争得面红耳赤。陈先生说,他们选购了两袋散装糕点,计重时发现计量员将超市提供的自制食品袋也按糕点计量收费,而计量员不愿除去食品袋的重量。
当日下午3时,特别行动组来到家乐福店,挑选了少部分蜜饯装入超市自制食品袋中计量,计量员随即将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打印到标签上,贴在了食品袋上。当被问到食品袋重量为什么不“去皮”时,计量员熟练地在电子秤上打上“-0.002千克”再次计量,新打印标签显示的重量、价格均比前次低。
好又多、家乐福
竟收取13种“进场费”
去年,康师傅与家乐福的断供事件,将超市收取“进场费”这个公开的秘密再次抖搂出来。但工商部门调查却发现,这些多如牛毛的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零售商收取“进场费”。但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大超市、商场各种形式的“进场费”还是照收不误。
调查发现,收费项目最多的是好又多和家乐福两家超市,“春节赞助”、“元旦赞助”、“五一赞助”、“店庆”、“全国庆”、“全球庆”、“促销管理费”等等,共有13类。
一名食品厂家销售员透露,他们在超市采购员身上花了近5000元后,商品才获准进超市;交给超市的各种费用相当于销售额的15%,而超市还要求厂家配合它的促销活动,每次促销折扣不能少于20%;考虑到超市渠道费用,厂家不得不把1.2元的话梅按1.4元报价。所以,最终承担这些费用的还是消费者。
浙江工商启动
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商场超市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昨日,浙江省工商局启动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0月,重点治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行为、虚假标识标注行为、价格欺诈行为、促销陷阱行为、“霸王”条款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行动检查中如发现商场超市存在这八大违法行为,对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要坚决查处,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或者经调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