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近日,温州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按照“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更好地服务温州转型发展。
“推行即办制并不是一时之计。”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加快温州发展、推进政府转型的今天,温州市一些机关仍不同程度存有办事拖沓、公文旅行、“踢皮球”等现象,不利于各项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推行即办制,旨在在机关干部中培养“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并通过几年努力,达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评价最好”的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
所有公务事项都实行即办制
“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都将实行即办制。”《意见》这样指出:这意味着,即办制实施的范围不再限于行政审批中心等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意见》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说,即办事项不仅仅是行政审批事项,还包括非行政审批事项、单位之间和单位内部事项。也就是说所有公务事项都要实行即办制。根据公务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应实行即办制的事项被分为三类:
“简单事立即办”,即凡属于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天办结,做到当天事当天办、一日事一日毕;“复杂事限时办”,即凡属于程序复杂、需要集体研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或需上级审核批准的事项,应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特殊事紧急办”,即凡属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有特殊要求或情况紧急的事项,应迅速办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市领导带头执行
随着《意见》的推出,相配套的《关于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也进一步作出要求: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即办制。
“《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对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事项决定、紧急事项处理等,要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对请示事项要及时批办,并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即办制落实……这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项具体要求,更是全市上下推行即办制的势在必为的决心。”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即办制要求从领导干部到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鼓起十二分的干劲、有事立即办外,也给出了具体可量化的目标,即机关办事速度大大加快,各类审批时限在去年基础上压缩30%,其他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
电子系统全程跟踪
“在这项新制度的推行过程中,还将有一系列配套制度作为支撑。”《意见》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意见》中明确规定,今年3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各项办事制度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为推行即办制提供支撑。其中,特别指出,对于有些单位办事中存在该办不办、拖延迟办、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切实建立否定报备制等制度;对于因会议过多过长而影响日常公务处理、影响即办制落实的问题,则要积极推行并会、套会和半节会等会议制度。
如何知道即办件究竟有没有被即办?对即办件运行情况全程跟踪的电子政务系统将让违规行为无处可逃。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巡视督查,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市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开通网上渠道、设立电话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此外,各单位的即办制执行情况,将被作为“五型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单位的考绩体系。(温州网–温州日报 记者 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