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过后进行拆解回收
散布在各停车场内的“无主车”怎么处理呢?魏晓海说,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交警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目前主要对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
记者在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看到,拆解的车辆绝大部分看上去破破烂烂,据介绍回收拆解的汽车基本是接近报废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果车辆在公告行列之内,请及时持扣留凭证到扣留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办理手续。(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施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