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2日讯 周某,33岁,鹿城区人。
3年前,他被所在公司派驻俄罗斯当公司的全权代表。作为全权代表,应该是公司的“忠实儿子”,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然而,他利用公司在国外“对款”的疏漏,借着职务便利,私自截留公司巨额资金供自己挥霍享乐。
近日,龙湾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
对款
2003年,周某中专毕业后进入位于龙湾的浙江永宏鞋业公司工作。他工作很勤奋,肯学又肯问,业务也熟练,多次得到公司老总的表扬。
永宏鞋业在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市有棉鞋外贸生意,2006年,公司指派周某作为公司的全权代表,到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市工作。周某的工作范围除了要为公司销售鞋样品外,还负责与公司的合伙人安某(俄罗斯国籍)联系业务。
每年四五月,公司首批进入新西伯利亚的棉鞋到达俄罗斯海关时,安某需要用当地现金卢布为永宏鞋业上缴税款。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从国内不能寄出卢布到俄罗斯。而周某在俄罗斯多年,也认识了一批在新西伯利亚做生意、手中有现成卢布的温州人。于是,每当公司在俄罗斯要缴税时,周某就会临时向他们借卢布,然后由公司在国内以人民币打款到债权人在国内的亲戚或合伙人账户中。
这种方式,俗称“对款”。
疏漏周某作为公司驻俄罗斯的全权代表,可谓是“大权在握”。有关永宏鞋业在新西伯利亚市的业务,以及公司和合伙人安某在业务上来往都由他一手结算办理。
公司每次“对款”时,所借的款项只是由周某和安某对账,再由周某与永宏鞋业公司对账,而永宏鞋业公司和安某之间竟然从来不对账。安某所做的工作,就是把推销鞋之后的钱直接打到公司的国内账户上,平时基本不和公司联系。此外,周某还有权到安某处支取公司的其他日常开支以及他本人的生活费用。
这种方式,无疑潜藏着一个大隐患,很容易被别有居心的人利用。
截留
在新西伯利亚市,周某的年薪是10万元人民币,公司每月还会再给他12000卢布(约275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按理说,周某赚的钱也够花了。但是,2008年4月份,周某迷上赌博,输了不少钱。这窟窿如何填补?赌资如何筹措?走投无路的他想到了公司的“对款”漏洞,便悄然把“黑手”伸向公司资金。
2008年5月6日,周某和安某去新西伯利亚市的一家公司帮永宏鞋业“对款”343.0098万卢布,由于这家公司当时没有那么多现金,他们只拿走了208万卢布,这些钱被安某拿走。之后的两天,这家公司分两次将剩下的135万卢布交给周某,而周某把这些钱拿去赌博并输了个精光。
为了筹措赌资,在之后的一个月,他又连续4次利用“对款”侵吞了公司资金。刚开始,他还思索着如果能翻本,就把钱还给公司,但十赌九输,窟窿越来越大。
2009年、2010年期间,周某故伎重演,三次截留公司资金,数额一次比一次大,最多时一次就截留了455.25万卢布。
事发
周某很“聪明”,为了不被公司发现他的恶行,在与公司对账时,他篡改了账单,减少私人向安某借的费用,增加公司其他的开支费用,使表面平账。
这样一直风平浪静地过了3年。2010年5月份,永宏鞋业公司在查账时,发现周某侵占了20万美元。公司财务人员大吃一惊,慌忙与安某对账,这才掀开了周某侵占巨额资金的秘密。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在2008年至2010年之间,周某多次私自截留公司的借款资金,合计人民币约264.9万元。周某交代,他侵占的钱大部分用于赌博,只在2008年寄了18万元人民币给他的母亲在国内治病。近日,龙湾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