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
这两天,金华商人李先生很郁闷,满世界的找自己的上家。
李先生接手的商铺准备开张了,没想到房东找上门来,不承认转租合同,让他走人。
李先生这才弄清楚,原来他交的3万多元转让费落入的是三房东的腰包,而三房东给他看的租房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
一个商铺转来转去,把李先生的3万元转没了。
新店开张在即,房东“喊停”
李先生原本在浙中建材市场做橱柜生意。黄先生也是做橱柜生意的,在金华市区八一南街租了个店面。两人认识一年多了。前段时间,李先生听说黄先生不想经营这间店面了,就想把它接手过来。
3月10日,两人签了转租合同。这间商铺还剩下半年的租期,房租和转让费一共3万多元,李先生一次性付清了。
之后,李先生就忙着重新装修,并雇人把橱柜的各种样本往新店里运。
新店快开张时,商铺来了一个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说他是商铺的房东,并拿出一份合同给李先生看:“这个合同上写得很清楚:没有房东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如果转租,转租无效!”
当初看的是二手租房合同
李先生懵了。他记得,和黄先生签转租合同的时候,黄先生也给他看过一份租房合同。
“那份租房合同上并没有写‘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租’的字样,所以我才放心签约的。”
李先生后来才知道,其实黄先生的这份合同也不是直接和房东签的,他也是从一位姓潘的人手上转过来的。所以,黄先生给他看的租房合同,里面并没有限制转租的规定。而现在房东拿来的合同是房东和姓潘的签的合同,在这份合同上却有明确规定。
现在,房东要求李先生要么马上搬走,要租也只能开半年。
李先生很为难,不断打电话给黄先生,但是黄先生要么说人在杭州,要么手机无法接通。
李先生觉得自己很倒霉,原先浙中建材市场的那间店面已经退了,现在这里也开不了张,生意也不能做。
“现在只有等他回来,把钱退了,我再去找新的店面。”李先生叹了口气。
律师支招
转租也要找房屋的主人
“转租的时候一定要和房屋的第一人,就是真正的房屋所有者沟通,要经过他的同意才能转租。”浙江婺星律师事务所朵律师说,一般的转租合同上都规定了,转租要经房东同意。特别是这种转了好几手的房屋,一定要看第一手的出租合同,弄清楚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