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当初买电动车时,这50元保险费还不情愿交,没想到真派上用场了!”
昨天,因为这50元保险费,在一场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小王,拿到了一笔2000多元的理赔金。而陪小王来理赔的同事老张则一脸郁闷,类似的情况,就因为他的电动车脱保后没有续保,他赔了4000多元,没有得到一分钱保险理赔。
有没有电动车险
结果很不一样
3月初,小王的电动车与一自行车碰撞,造成骑自行车者受伤,花去医疗费用2000多元。交警认定小王承担全部责任。
可小王的电动车上了牌照,还办了保险。小王赔出2600元后,从保险公司得到2000多元的理赔金。
但赔小王去保险公司的同事老张却一脸郁闷。原来,2月中旬,张师傅骑电动车把一行人撞成腿部骨折。因他的电动车脱保后没有续保,他赔偿人家4000多元,没得到一分钱理赔。
电动车事故高发
事故后赔付已是个大麻烦
市交警支队数据,宁波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就有近百万辆,没上牌的可能也有这么多。宁波的交通事故中,由电动车引起的占三分之一多。去年宁波170人死于电动车事故,平均每两天死一人。
但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法律没有要求强制办保险。一旦骑电动车撞了人,受害人常常难以得到赔偿——许多骑电动车者,收入不高,对于几千几万元的赔款无力负担。
鄞州交警大队董警官说,他们事故调解室每天受理的电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大部分是电动车车主无力负担赔偿,但因没买保险,受害者得不到理赔。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只有1%的人在买
早在2006年,宁波就开始推出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自愿参保的很少。一个市场一天卖上千辆,买第三者责任险的只有1%左右。
去年11月24日起,宁波市各财险公司联合交警部门,在全市推广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标准是:
超标车(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或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保险期限1年,保费为40元/辆,保险期限2年保费为60元/辆。非超标车,保险期限1年,保费为30元/辆;保险期限2年的保费为50元/辆。
发生事故后,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单次最高可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两万元。
没有年检
保险脱保后无人再续
电动车没有年检要求,也没有使用年限限制,这就造成两个后果:一,很多电动车车况不好,事故隐患大;二,很多车子刚买时,办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时间一长,保险期限过了,而电动车主却不知道。
对此,交警很担忧。鄞州交警大队陈警官说,目前的状况是,出过事的车主都会续保,没出过事的基本无人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