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我省已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4月1日起,我省凡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还可享受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121.09万人。
《意见》指出,我省将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适时适度调整基础养老金,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加快实现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到2012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33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