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8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本月起,我市对七种慢性病、老年病的处方量限制放宽,处方用量从原先的急诊3天、普通门诊7天放宽至一个月。
据了解,根据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的处方用药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但由于部分患慢性病、老年病的参保人员在治疗过程中需要长期服药,用药量大,且患者多为年老体弱者,考虑到患者的实际情况,自3月10日起,患有骨质疏松、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病、高脂血症、老年痴呆症等7种慢性病、老年病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零售药店就诊购药时可以开一个月的药量。
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8种特殊病种和14种慢性病、老年病患者去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开一个月药量的便民措施,其中包括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老年病。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