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昨日,温州市发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本市2011年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据了解,温州市“十二五”规划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GDP同步增长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代表了经济发展增长的速度,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决定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因此温州市主要以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作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11年温州市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和城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预期目标均为10%以上。
房管部门统计数据表明,系列调控新政落地后,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也开始降温:今年1~3月,市区新批准预售商品房2.39万平方米、162套,比去年同期减少30%。全市前3个月共有9宗地块相继流拍,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开始持观望态度,房地产一级市场率先降温。
此外,在严厉调控环境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环比有所下降。2010年10月~2011年3月,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月均价分别为25801元/平方米、24457元/平方米、31437元/平方米、30030元/平方米、38353元/平方米、24738元/平方米,月环比分别为-5.21%、28.54%、-4.48%、27.72%、-35.50%,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房价控制目标的公布,以及前期实施的“限购令”、房贷收紧以及以营业税为主的房产交易税费大幅提高等多重压力下,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房价“拐点”或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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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月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温州网–温州晚报 记者 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