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29日讯物价上涨,牵动人心。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获悉,今年1至2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2%,食品类涨幅最大,同比上涨11%。尤其是,猪肉价格一改往年节后下跌常态,2月份零售价同比上涨了14.53%。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下半年物价会有所回落,但全年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难度仍然较大。
涨声一片,
食品价格涨幅大
“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盐王爷”……网络上,因涨价而诞生的新名词层出不穷,人们在一笑而过后,越来越感受到生活的压力。
央行最近的一次问卷调查显示:近74%的居民认为物价“高得难以接受”,满意度创11年来最低。新华网今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稳定物价严防通胀”已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
调控物价,稳定“菜篮子”是今年我省人大的监督重点。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指出,食品类价格是推动去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首要因素,过去一年,我省食品类价格上涨7.3%,像粮食、鲜菜、食糖价格分别上涨了14.3%、17.4%和28.3%。
调研报告特别指出,房价虽然没有纳入CPI指数统计,但对价格总水平及居民通胀预期影响很大,去年我省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1%,其中新建住宅的销售价格更是涨了15.3%。
当前,有利于物价调控的宏观环境在不断改善,市场供应总体充裕,各地“控物价、稳民生”的政策措施也初显成效。调研报告认为,虽然很多宏观因素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但各级政府要坚持有所作为,在加大生产、保障供给、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物价上涨,
低收入家庭易“受伤”
面对一路走高的物价和通胀压力,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首当其冲。
调研报告指出,去年全省10%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7866元,消费率达89.8%,比全省平均水平65.3%高出24.5%。这表明低收入家庭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来应对家庭开支,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较弱。特别是,大幅上涨的食品价格使这些家庭的食品开支增加,严重影响基本生活。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完善价格补贴政策,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价格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生活困难群众。
据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达19.1%。同时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金额,确保今年全省所有地区的农村年低保标准不低于2500元、按差额分档发放的月人均保障金不低于60元。根据价格形势,适时对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实施临时伙食补贴,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
调控物价,
我省出台多项举措
应对日益沉重的“菜篮子”,我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多项举措,为百姓生活减负,取得一定成效,前期上涨的一些商品价格有所回落。
但是,省人大在调研中发现,政府调控市场、价格面临一些新矛盾,某些地方还在物价“要不要管”、“如何管”等问题上存在分歧。“短时间内,政府为平抑市场价格,通过抛售储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能将上涨的势头压下来,但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价格上涨对加强生产、增加供应的促进作用。”调研报告认为,政府在调控市场过程中要理清农产品价格合理涨幅与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等矛盾,探索加强开放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使各项调控举措更加行之有效,真正从源头平稳物价。
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大力发展生产,加强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