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那是必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同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志真实标注,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如果遇到没有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提供大包装上生产日期及相应信息。”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梅法进律师说,如果遭到拒绝,可向消协或食品监督部门反映。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