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6日讯
记者近日获悉,根据新发布的《浙江省2011年海洋禁渔休渔通告》,今年海洋捕捞禁渔休渔时间已经确定。最早从4月1日12时开始,最长禁渔时间为5个半月,一直到9月16日12时结束。
具体禁渔休渔时间为:
1.梭子蟹禁渔期: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2.灯光围(敷)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
3.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4.桁杆拖虾和笼壶类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5.定置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6.海蜇禁渔期:杭州湾6月10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禁止以海蜇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7.产卵带鱼保护区保护规定: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拖网渔船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
8.拖网类、刺网类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9.渔业捕捞辅助船(主要指渔运船、充冰船等)随上述不同作业实行同步休渔。
据了解,我市今年将有5300多艘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纳入休渔范围。(来源: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