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1日讯 昨天,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出最新消息:针对当前渔船各类违章违规以及事故多发情况,从今年开始,将继续重点盘查渔船的“三超”情况、各类证书配备与签证情况、安全救生设备的配备和有效使用情况。
同时,自2011年4月1日起,办理检验证书时必须同时提交《气胀式救生筏检修证明》、《静水压力释放器检修证明》、《台州市渔业船舶救生筏规范安装承诺书》、《规范安装照片》,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理检验证书。
逐一指导渔船安装、使用救生筏
今年2月28日,“浙路渔2403号”在东矶岛附近触礁下沉,造成6人死亡、5人失踪(详见3月15日本报报道《“浙路渔2403”的6名渔民是不是枉死的》)。
“渔民本身自救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存在着侥幸思想,对于救生筏如何正确安装使用没有掌握。”市海洋与渔业局船检处副处长张吕法说,目前有部分渔船救生筏安装仍无法满足救生筏自动充气、自行离船的要求。
针对这一情况,海洋管理部门做出一系列要求,渔船救生筏的安装必须在救生筏检修站(下称筏站)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规范安装。
规范安装完毕后,各渔船船长(或船员代表)要在《台州市渔业船舶救生筏规范安装承诺书》上签字,指导安装的筏站也要在《承诺书》上确认盖章。
新建渔业船舶由渔船建造企业负责安装救生筏,并由船厂对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和筏架进行拍照留档,随同其他技术资料交检验部门存档。
另外,海洋管理部门也将重点对渔船外板测厚、航行作业灯配备和安装、渔船信息终端等进行严格检验,达到合格后签发证书。
把好从业人员的准入关
张吕法说,造成“浙路渔2403号”渔船出事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渔民本身自救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
无论是职业船员还是普通船员,持证只是一个象征,不能完全表示其胜任岗位。如何提高渔民的自身素质是当务之急。
从今年起,海洋渔业部门将重点把好从业人员的准入关。除必要的生产技能培训外,安全常识、注意事项、自救技能的培训纳入船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经考试合格者发给船员证书,对新入渔船的船工进行上岗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教育、提升渔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帮助了27艘渔船和约300人次脱险
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船载终端使用管理办法》,并设立了渔船和船长违反终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计分制度和相应惩处机制。
经过一年的运行,信息系统在应急处置和施救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2010年,我市渔船终端开机率从上一年的50%左右上升到了90%左右,共处置了接处警应急事件73起,帮助27艘渔船和约300人次渔民安全脱险。
“下一阶段,我们继续提高渔船终端设备开机率。”昨天,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