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4日讯 今天关注事件,要从一条微博说起,这条微博的大意是说一位老汉在海宁钱塘江边救了人,但隔天见报,救人的却只有民警,没老汉什么事,所以有热心人士就为这位老汉抱不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深入海宁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在网上引起热议的就是这条微博,这条微博的大意是说:海宁一位老汉救起了一对夫妻,但是当地的电视、报纸在报道中却只字未提这位老汉,而渲染的都是警方如何救援。这条微博已被网友转发不下百次。记者按照这条微博的提示,找到了事发后的相关报道。
《海宁日报》3月24号的相关报道标题为:《一对夫妻掉进钱塘江命悬一线》,报道中写到:丁桥派出所集结了四位民警和几名保安迅速出动赶赴江边救人,同时消防和120急救车也随之前往。而本省另一张报纸的标题就是:《吵架双双落寒江警察施救免伤亡》,对于微博中提到的救人主角——高老汉,这几份报纸只字未提,只有海宁电视台带到了这么一句,也没有提到救人中有老汉。
一对夫妻落水后经过警方救援最后脱离危险,记者从这些报道中得到的资讯大致一致,那么当时的现场救援究竟是怎样的,救人英雄是微博中提到的“高老汉”,还是相关媒体报道的警方?为了寻找真相,记者联系上了发这条微博的博主“中一在线”,“中一在线”新浪实名认证的身份是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目前的粉丝数已经超过10万。
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老高的侄子也在海宁论坛上发过帖子,效果不太好,他原来也不想什么报道,救人就救人了。被报道出来之后,没有提到他,有点不高兴。
在幕后,为高老汉抱不平的就是这位海宁当地司法局的局长,局长说,他本没打算这么高调帮高老汉正名,询问了当时的目击群众后,跟高老汉自己的说法一致,于是就萌生了应该让媒体继续追踪报道的念头。
现场还原:救援行动中主力是高老汉
一边是媒体渲染的警方如何如何救援,一边是司法局局长替救人老汉正名,事实真相显得扑朔迷离,除了高老汉和警方的说辞,记者试图寻找当事人及当时的目击群众。
按照《海宁日报》以及海宁电视台的报道,打电话报警的市民是在海宁丁桥大缺口卖小食品,记者来到了这里,卖小食品的小摊有三个,这位钱大伯自称他就是当时打电话报警的。
目击群众:当时我们听到人的声音,看了看这没人也没动物,这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当时三个人都听到了,打电话说,发现海塘水泥预制场丁字坝有两个人落水。
钱大伯说,他当时报警的时候还看了下表,在11点55分左右,接警的丁桥派出所民警过了没几分钟就赶到了现场,但由于小摊离事发地点还有大约400米远的距离,具体是谁救起的这对夫妻,他也并不能看清。
而据媒体报道,被救起的这对夫妻曾经在海宁市康华医院就诊,院方只有他们基本资料,丈夫姓张,44岁,四川人,妻子姓巩,35岁,安徽人,这对夫妻身体并无大碍,当天就出了院。事情到了这里,联系不到落水夫妻,知情并且能出来说明情况的就只有这个事件的双方,丁桥派出所民警以及自称救人的高老汉。所幸的是,在丁桥派出所里记者找到了事发时较完整的监控画面。
在海宁电视台新闻播放的监控画面中,并没有出现谁拉起落水夫妻这个画面,监控画面显示是从中午的12点12分03秒开始,这是民警拿着竹竿,已经将落水夫妻拉到了岸边。而在12点12分03秒之前的40秒中,监控详细记录了当时的救援情况。
再回看这40秒的救援画面,当时有一个人用竹竿把这对夫妻拉到岸边,再把竹竿交给了另一个人的手里。那么这个用竹竿拉落水夫妻的人是谁呢?
陈蒋明警官就是当时负责救援的民警,他的说法和监控一致,在江里用竹竿拉落水夫妻的是附近的群众,也就是高老汉。“等我们赶到的时候,群众拿了竹竿冲到江边去了,那么我紧跟在他们后面,主要的救援是依据村民的竹竿来进行,这个作用蛮大的。”
随后,记者赶到了高老汉的家里,海宁周王庙镇的荆山村,离事发现场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一到高老汉家里,他就拿出了一份报纸,就是这份报纸上的标题《吵架双双落寒江警察施救免伤亡》,让他有点失落。
高老汉为记者复原了当时的救援情况。在3月23号那天,高老汉正在大缺口海塘水泥预制场做活,听到岸边有人在叫救命,后来得知是落水女子的姐姐叫的,高老汉以前是渔民,对落水救援颇有经验,一听有人叫,顺势就扛起身边3米来长的毛竹竿跑,这时远在400米远的小摊店主钱大伯也听到报了案,随后民警赶到,尾随高老汉将落水夫妻救了起来。
事情有了结果,在救援过程中,高老汉确实是主力,不过海宁警方的出警也可谓迅捷、到位,应该说这是警、民合力救援的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