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三个小姐妹都人到中年,因为在湖墅南路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同一个大户室炒股,所以有了点交情。
三年前,三人做了一个重大决定,投资一个并不熟悉的医院项目,大家纷纷卖了点股票,凑了份子。
正是这一场失败的投资,让三个小姐妹反目。官司打到现在,经历了一审二审,最近还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人物】三个小姐妹,相识在大户室
大户室的三个小姐妹,两个是曾经多年的同事,余和章。
还有一个是退休的公务员,李。
项目消息来源于余和章的朋友,美容院老板娘江。
2008年初,江带来消息,说她的朋友姜某为富春江医院筹集土地出让金,民间集资,月息4分,这意味着投入十万元每月回报就是4000元。
大户室的小姐妹们动了心。
钱太少不好办,姜某某建议由几人牵头,差不多每个户头100万元,因此,余、章、还有美容院老板娘江立起了三个大户头。其中章自己和亲戚朋友凑了50万,同一个大户室的李把自己的40万加进了章的户头。
【投资】一开始,看上去很美
投资一开始看上去很美丽,以李为例,2008年2月,她加入章的户头时,名义上说是投入40万,实际上她往章的账号里打款38.4万元,已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1.6万元。
但是顺利收到3个月利息后,医院那边传来坏消息,经济状况不好。接下来,不仅利息收不到了,到了原本约定11月还款期,连本金都拿不回来。
2009年2月,余、章和美容院老板娘江一起起诉到西湖区法院,将医院和牵头筹款的姜某一并告上法庭。
告的是民间借贷官司,最后法院认同了他们的借款关系,除了在利息上做了些调整,认为月息4分过高,应该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算,判定富春江医院应还款给三人,其中姜负连带责任。
【纠葛】是共同投资还是借贷
如果医院真的能全额付清本金,原本也就没了后来的纠纷。关键是医院的经济状况差到破产清算。
算下来,投资人能拿回50%的本金就算不错了。
纠纷来了,发生在同一个大户室的章和李之间。
章觉得,事情蛮蛮清爽的,我能拿回多少,那么就按比例付给李。按现在的情形,我这个户头出去的近百万,能拿回50万的话,那就按50%的比例还给李20万元(李当初出资40万)。
但是,李不这么认为。李说,你们三个立大户的,都是多年交情。我对那个所谓的医院项目不清楚的,我只是看在同一个大户室炒股的份上,借钱给你章某某。至于你投资亏损,那是你的事,不影响我跟你的借贷关系。
章跳了起来,什么?你的意思我还要还你40万,我自己的钱都亏得一塌糊涂,最多只能拿回50万,给你40万?不信,我们叫余来评评理。
大户室里,三个小姐妹为了一桩失败的投资吵开了。
【官司】为了40万,交情彻底掰了
去年10月,李一气之下将章告到了法院,诉由:民间借贷,把38.4万本金还来。
章生平第一次投资,也生平第一次吃官司。她觉得理在她这一边,她跟李无亲无故,她个人没必要向李借款,李将钱打到她的账户,她立马打去姜某的账户,她不过就是代理一下,这是件说得清楚的事情。
没想到,法院不是这么判的。法院认为,当时章在起诉富春江医院时,自己是作为90万元的权利人来起诉的,那个案子是打赢的,正在强制执行中。现在章说其中40万自己不过是代理人,不符合事实。后来每月的利息也是由章打给李的,章辩解说她不过是替姜转交,也没能提供明确证据,只能说明章跟李之间确实有借贷关系。所以,38.4万的本金要还。
章傻了眼。她觉得太“冤”了,遂提起上诉。她强调当初借款之前,她、余、还有李三个人还一起去姜某那里“考察”过,在考察过程中,李拿到了姜亲自出具给她的承诺书、及姜名下的房产证原件一套,承诺书明确了李的借款40万元,不过是挂在章名下。
但李不这么说,“考察”?我们又没去富春江看那个医院项目,不过就是去看了姜在朝晖的一个广告公司,那算什么?我和章不过就是大户室一同炒股的交情,那么大笔钱,我借给她,姜是我与章借款的担保人。
前两天,二审判决下来,支持一审判决。
章想不通,她写好了“再审申请”,递交到省高院。她说,自己已经亏了,再承担李的损失,那她这几年股票都白弄了。
而李也跟证券营业部提出要求,不要再跟那两个女人一个大户室了。她说她也吸取教训,以后这种钱借不得。她说她现在已经搬到另一个大户室去了,和一个小伙子一道,很好很清静。
【律师说法】民间集资,要慎牵线,慎担保
两个小姐妹的纷争难断。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有番说法,给大家提了个醒。
戴律师说,民间集资很麻烦,项目有没有保障且不说它。集资人之间层层借款,上线,下线,这些复杂的关系会导致以后权利维护上纠纷四起。
举个例子,如果项目最后清算,能铁定确认为权利人的,最好的证据是该项目本身所登记的集资人。现在章、李纠纷,根据法院判决,法院认定章、余,还有江与富春江医院借贷关系明确,至于李的角色,似乎是章的下线,当没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证明李是直接借款给富春江医院的,那么章的位置确实非常危险。
所以,参与民间集资,要慎投资,慎牵线,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