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我省在各地实践基础上,在省、市、县普遍推行党代表活动提案、提议、调研视察、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学习培训等5项制度,让党代表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新出台的“五项制度”中规定,除了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能以联名的形式提交提案,闭会期间,还能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提议。制度要求,代表在任期内提出提议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次,承办单位在接到代表提议后的3个月内,应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提议的代表,同时还要加强代表提议办理的跟踪、督促,确保代表提议得到有效落实。
更多基层一线党代表能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在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中,提出要考虑到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代表参加党内重要会议的机会较少,一般要优先安排列席。
据悉,从今年开始,省、市、县党委将集中换届,我省以此为契机,提出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期望党代表能以实际行动赢得党员认可、群众信任、社会认同和组织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