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70多岁,杭州人,有四个子女,老伴离世多年。
近日,张大妈把大儿子告了,说儿子买了自己的房,没给钱。
昨天,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7年,张大妈拆迁分到了位于滨江区的两套房子,每套约八九十平方米,房产证上都是她一个人的名字。
张大妈的律师说,分到房子后,她的大儿子一家就搬进其中一套,和母亲一起住。另外一套房子,张大妈置换成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房产证上把大儿子夫妻俩的名字也加了上去。
起诉书上写,2007年大儿子故意瞒着兄弟姊妹,用欺骗的方法与母亲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用60万元买下了母亲名下的那套大房子,并过户。
“但是,我的当事人是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根本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60万元根本没拿到手,就把房子过户掉了。”张大妈的律师说。
2010年3月,张大妈和大儿子发生争吵,大儿子让母亲滚出去,说房子是他的。
张大妈哭着离开。
“其他子女这才知道,房子被过户到了大哥名下。总共只有两套房子,结果都被他们大哥得了。”张大妈的律师说。
张大妈委托律师几次发出催款函,要大儿子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房款。但大儿子说,60万元房款早在过户时就交给母亲并当面点清了,现在房子是他的合法财产。
“60万全部用现金支付,都是存放在家里的多年积蓄以及跟同事借来的钱,不是存在银行里的,所以没有银行凭据。交接房款时没有第三人在场,因为两人是母子,所以当时也没有打收条。”大儿子的律师解释。
“这么多现金一直放在家里?”法官问。
“是的。”
张大妈要求判决这份购房合同依法解除,大儿子希望法院驳回母亲的诉讼请求。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