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昨天上午,居住在市区新嘉街道的陈女士到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申请公共租赁房,“听说今年有公共租赁房,所以一早就过来了。”陈女士说。市建委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年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新增了公共租赁房保障,其申请条件与经济适用房相同,从4月12日起同时接受申请,受理时间为一个月,5月12日结束,无论是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公共租赁房,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得到保障。
“前年我们申请了经济适用房,虽然符合申请条件,但由于买不起房子,最终只得放弃。”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十多年来居住在不到50平方米的房子内,没有卫生设施生活很不方便,一直想改善居住环境,无奈经济条件不允许;得知今年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全家都很高兴,带上了申请材料一早就来办理登记手续。市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说,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为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市区“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最近确定的住房保障目标,市区今年新开工公共租赁房(含农民工公寓、人才公寓)10.5万平方米、1820套。
与去年相比,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除了放宽收入条件,申请家庭原拆迁安置取得房屋发生转让已满五年或货币拆迁已满五年的不再纳入住房面积核定。在余新镇租房的庄于芳说,“去年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因为前几年享受过拆迁货币补贴,所以不符合申请条件,对照今年的申请条件我应该能申请到。”
为方便群众办理,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受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南湖区各街道采取集中申请,申请家庭到集中受理点——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南湖区各乡镇,还有秀洲区、经开区(国际商务区)所辖各街道、乡镇的申请家庭,则分别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时间为4月12日至5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今年由政府投资建设的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意创新软件园的人才公寓项目中配建,目前正在完善设计方案,力争早日开工,由于新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尚需一定的建设周期,因此2011年度公共租赁房只实行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每户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相同,每户最高和最低保障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相同,即每户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计算,低于36平方米的按36平方米计算,高于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同时每户可保障面积=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已核定的住房面积。市区今年新建的庆丰苑、秀洲新区秀圣路经济适用房小区、塘汇路经济适用房小区均已进场施工。
另据了解,申请结束后,相关单位将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将在媒体、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