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浙江省侦破首例贩卖毒品盐酸曲马多、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案件,涉案金额450多万元。
嫌疑人姓胡,男,36岁,金华人。
2008年起,胡通过挂靠多家医药公司,以医药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向其他医药公司购买大量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盐酸曲马多片,转手卖给没有经营资质的人员。
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都是含麻黄碱类的药品,经深加工可炼制冰毒。盐酸曲马多片则为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检察官形容它“一旦离开医疗用途,就是毒品”。
昨天,下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胡中等身材,皮肤很黑,满脸是笑地走上被告席。
检察院指控,应以非法经营罪、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有异议!”胡大声说,“我只是个卖药的,所作所为应该只是违反了药品监管的相关规定,怎么会触犯刑法?还说我贩毒?我冤死了。”
胡说,自己以前是个医药代表,2008年起才决心单干,但他不具备经营药品的资质。
于是胡找到一些医药公司,向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借其资质买卖药品,赚取差价。
一家医药公司老总说,胡出手大方,过年时还拉着他要给公司员工发奖金作为答谢。(来源:都市快报)
“实际上,我赚的都是小钱,一盒药也就加价个5分、1毛。”胡说。
检察官用了3个小时举证,证实胡明知所买卖的是国家限制买卖或管制经营的药品。
买走他药品的人员中,如今已有3人因非法买卖呋麻滴鼻液、盐酸曲马多片等被判刑,罪名是贩卖毒品罪或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这3人手中的药品,通过买家,已经经云南流入金三角等地,被境外不法分子用于提取相关化学成分制成冰毒。
检察官说,此案的买家、卖家都知道这些药的用途、规定;至于挂靠医药公司的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已经通报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察官建议法官,对胡以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贩卖毒品罪处3-7年有期徒刑。
法院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