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5日讯 一名婴儿刚好被丢弃在了需要领养孩子的夫妻门口。面对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女儿,这对小夫妻是又惊又喜,却不知道如何才能顺利办理领养手续。后来,在民警的帮助下,终于办妥了相关手续,如愿领养了女婴。
天上“掉”下来的女儿
这对夫妻家住市区金桂小区。3月27日早上6点多,丈夫徐某听到有人敲门,一开门,发现是隔壁的朱大爷。朱大爷怀里抱着个孩子,“我早上出门倒垃圾,发现一个小孩扔在门口,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你们不是一直想要个小孩吗?抱一个养养也好。”
徐某和妻子结婚多年,一直想有个宝宝,但梦想一直没有实现。朱大爷怀中的孩子又可爱又可怜,徐某动了心,和妻子商量过后,两人决定收养这名孩子。
领养弃婴需先报案
领养需要夫妻双方的未生育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健康证明及弃婴证明等。徐某跑了好几天,才陆陆续续把这些证明办好了。当他把这些证明拿到民政部门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弃婴情况证明。
听到这话,徐某有些担心。因为捡到弃婴时,不知道需要公安机关开具证明,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5日,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徐某来到了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向民警说明了情况。之后,该所民警多次上金桂小区调查情况。
4月8日,徐某家的门再次被敲响,派出所民警把《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查找不到生父母证明》送到了徐某家。有了这纸证明,徐某的领养手续终于办好了。前几天,顺利领养了孩子的徐某夫妇专程给城东派出所寄来了感谢信,还送上了锦旗。
领养手续怎么办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徐某夫妇领养捡来的孩子和从福利院里领养孩子的手续是不同的。针对徐某夫妇的情况,他们所需要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
首先,应该到捡到孩子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会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属实,就会开具相关证明。
其次,准备领养孩子的夫妇应到计生委开具无子女证明。
最后,应带孩子本人前往捡到孩子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之前在派出所、计生委所开具的证明等。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