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看着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女孩,仙居广渡乡路坑村农妇叶春仙不知所措,泪流满面。最后,她咬咬牙,决定养活这个孩子。这一养,就是19年。在仙居大山里,叶春仙19年义养弃婴的故事传为佳话。
可是如今,“送人吧,舍不得,这个孩子如此可怜;养着吧,家里又太穷,多一张嘴多一份负担。”叶春仙陷入困境。生活虽然困难,但叶春仙还是没有放弃。
孩子父母付了两个月保姆费后失踪
1993年3月,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女儿小丽,来到仙居县广渡乡路坑村。叶春仙在门口做针线活,见到山外来的夫妇,便热情将他们迎入家中喝茶。
谁知,这对夫妇操着浓重天台口音,请求叶春仙当孩子保姆,许以每月130元保姆费。贫困的叶春仙答应下来。
孩子父母留下130元钱。“孩子刚满月,像小兔一样。”叶春仙这样形容。
叶春仙开始了保姆生涯,家里多了奶瓶、尿布,还有婴儿不时的笑声和哭声。
第二个月,那对夫妇来看孩子,送来第二笔佣金和一些食品,匆匆离开。
那一别后,女婴父母再也没来过。第三个月,没了任何消息。奶粉吃完了,照顾小孩花钱不少,襁褓中的孩子折腾得她够呛。
农忙过后,叶春仙背上女婴去天台,茫茫人海中寻女婴父母。“找了大概一周但未能找到,只好背她回家。”叶春仙说。
无力养活一个弃婴,她和丈夫都不知怎么办。
同村有个嫁到黄岩的村民,向叶春仙提出要抱养女婴当女儿。这户村民家庭条件挺不错,叶春仙动过心,但后来想想觉得不妥,就没答应。
“她就是赖我,我舍不得她”
“她就是赖我,别人抱她就哭,我也很舍不得她。”叶春仙回想起当时,微微一笑。可家里难以承担养一个孩子的费用,何况自己还有个待嫁的亲女儿。
后来,有村里老人建议叶春仙夫妇,将孩子过继给同村没孩子的金小香春做养女。金是叶春仙丈夫的表兄弟,一把年纪,没成家。
小丽过继给金小春香时才3岁,而养父已年过半百,自感力不从心。于是,他和叶春仙夫妇商讨孩子怎么带。“还是雇你当保姆吧。”
于是,叶春仙又成了小丽的保姆,只是雇主变了,雇用费每月变成100元,其中包括了奶粉钱。
一包奶粉6元钱,每次兑上些白糖,就成了小丽的食物。过继给金家起,小丽也有了自己的姓名,叫金巧丽。
在巧丽的眼里,无论是叶春仙的丈夫还是养父金小春香,对她来讲都是慈爱的人。他们都是庄稼汉,用肩膀挑起贫瘠的生活。
金小春香腰椎总是痛,一痛就无法干活。孩子吃饭的钱不能断了,两个家庭相互支撑着,慢慢地,将这个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山里的孩子养大。
金小春香后来腰椎疼痛愈发严重,也没钱去治疗,但供养巧丽的钱一直没断过。直到巧丽6岁,金实在感觉无力承担每月100元费用,于是又一起商量。
之后,每月100元不付了,每年田里有了收成,金小春香就挑一担粮食到叶春仙家里。“有粮食,就能把孩子喂大。”
在两家人照料下,巧丽渐渐长大,入了学。上小学四年级时,叶春仙丈夫去世了。而此时,叶春仙出嫁的女儿也有了孩子,孩子也托给了叶春仙带。
“女儿女婿在外打工,没什么高收入,我就一人带了好几个小孩。”叶春仙本来就苦的日子,更糟糕了。
她一边带孩子,一边下地劳作。“家里10垄地,种的都是粮食,卖一部分,留一部分。”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时间一晃,巧丽19岁了。
记者问叶春仙,如何看待自己这些年的日子?
“像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叶春仙这样回答,“在梦里睡着,在梦里醒来,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每天掐着手指去算这一天有没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和小孩们。”
回想起带着孩子走过的这么些年,叶春仙的眼眶忍不住变得湿润。担心被人看到眼泪,她赶紧用手遮掩,手臂上却坠下两滴泪来。她自己都不清楚,这些年来的苦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场梦,如此朦胧,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又那样真实,让她无力挣扎,醒不了,也睡不安。
19岁的金巧丽,如今是仙居县职业技术学校服装班的学生。她称呼叶春仙为“阿妈”。她说在她心里,叶春仙就是自己的妈。
“阿妈真的很辛苦,一个人要干那么多的活,还要照顾我以及姐姐的孩子。”巧丽说,其实“阿妈”不该那么苍老,53岁看起来,却像60多岁了似的。
金巧丽班主任赵丽丽说,巧丽在校一直很乖巧,学习也较认真。
巧丽告诉记者,自己要学好一门手艺,赚钱减轻“阿妈”和养父的负担。
“她真的很不容易,幸好巧丽这孩子很懂事。”叶春仙的邻居说。
巧丽说,“阿妈”的恩情,自己一辈子不能忘。
“我们还会一直互相支撑着走下去。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叶春仙的眼里,透露出一种坚定与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