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8日讯 网友“粘土”反映:县人才交流中心打电话叫我交档案保存费,一年要100元,档案(其实就几张纸)需要存放在人才中心,真是太贵了。为什么要收费?为什么不能免费?收费依据是什么?就算有依据,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基本都是一些大中专学生待业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档案,他们要交这笔钱实在是负担,请考虑免除缴纳保管费。
帮办记者:记者从县人才交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那了解到,人事档案是全面反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是证明一个人身份、学历、资历最基本、最可靠的依据。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按干部管理权限,已由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的以外,其余均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其他单位、部门和任何个人,均不得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庆组[2002]15号文件规定:从2002年4月1日起,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浙财综字[2006]141号《关于重新公布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15元/月。即180元/年,为减轻部分人员压力,我中心主动将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收费标准下调至100元/年;对未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收费标准由原来180元/年,主动下调为第一年180元,第二年起180元/4年(即交一年免三年),在省内应该算是最低收费了。
人才交流中心的财务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所有的收费全额上交县财政,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庆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