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昨天早上8点半,杭州和睦路大关路口,一辆宝马车和一辆大巴发生刮擦。
宝马车主小徐和大巴司机都说是对方的责任,吵得不可开交。协勤老管上前劝说,闻到小徐身上有一股酒气。小徐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拔腿想跑,被老管一把拉牢。
随后赶来的民警对小徐进行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是1.7mg/ml,已达到醉酒程度。
小徐很后悔,因为醉酒驾驶,他将被执行行政拘留15天。不过,小徐也应该感到庆幸,如果这事发生在11天后、即5月1日后,他受到的将不再是行政处分,而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拘役者将在牢狱中度过1到6个月,而不是短短的15天。”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伟擅长交通肇事案件,他说,一个人一旦犯罪,可能还会影响参军、就业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喝酒要不要开车,今后真的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国家有关部门还有意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惩罚力度。
记者获悉,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而现行处罚是“暂扣驾证最高6个月”。同时,酒驾者的处罚力度也将从目前最高500元,调整到1000元起步。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闻此消息拍手叫好。他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的话,就与刑法保持了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两者两面夹击,对酒驾者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车主不得不考虑自己的违法成本和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