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0日讯 时间:4月19日下午
讲述人: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教导员费警官
人物背景:从警20多年,在“3·29”特大绑架案侦破过程中陪同受害者家属营救人质
教受害者家属如何与绑匪对话
3月30日,在“3·29”特大绑架专案组的安排下,我与同事负责解救人质,指导受害者家属与绑匪谈判。
我对受害者家属说,与绑匪接电话时,把握两个原则:一,钱是一定会给的;二,要确认人质的安全才能付钱。
绑匪很嚣张,很警惕。每次对话时,从未威胁家属“不许报警”,他们自认为就算报案了也不怕。另外,一次对话中,我曾叫家属告诉绑匪,让他们对受害者好一些,这样私下可以额外汇款几万元。对方拒绝了,称“使用银行卡会被警察发现”。
与绑匪周旋,数度变更交易地点
4月3日傍晚,绑匪打来电话,让受害者家属第二天中午12时到武汉市区等电话。武汉市区车来人往,我们分析,应该不是交易地点。
当晚,我与受害者丈夫及其司机,带着300万元现金,开车连夜赶往武汉。时间紧急,连回家拿些换洗衣服的时间都没有。
绑匪曾威胁:如发现假币,后果自负。出于人质安全考虑,装入旅行箱内300万元现金全是真币。一起绑架案中,如果人质安全出了问题,那么我们做再多的努力也是失败的。
第二天上午6时许,我们到达武汉。离绑匪约定的时间还有6个小时,我们想休息一下,找到了一家旅馆,躺下后我睡不着,一直想绑匪下一个电话会说什么,大概会把交换地点选在哪里……
到了约定的12时,我们想主动与绑匪联系,但绑匪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我叫家属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我已到武汉。
下午1时37分,绑匪回复短信:晚上7时,武汉到北京方向大悟服务区。大悟属于湖北孝感境内,距武汉100多公里。
当晚6时30分许,我们开车上京珠高速,前往大悟服务区。出发前,我把配枪交给了同事,不穿防弹衣,因为解救人质时,这些装备一旦被绑匪发现,反而会增加不安全的因素。再说,专案组在确保人质安全的情况下已在谋划着如何实施抓捕。
1个多小时后,绑匪发来短信:下一站确山。我们判断,确山还不是最终的交换地。为确认人质是否安全,我让家属在与绑匪通话时,反复强调“一定要听到人质的声音”。
家属故意对绑匪说:“你们太不讲信用了,我不走了,带着这么多钱,路又不熟,很不方便。一定要听到妻子的声音才行。”
绑匪说:“下一站肯定让你听到妻子的声音,见人都行。”
为确定是否被绑匪监视,我们没直接到确山服务区,而在离确山七八十公里的信阳服务区停车。停留十几分钟后,再告诉绑匪我们已到确山,对方相信了,并要我们继续往前,到驻马店服务区交易。
根据我们的分析,驻马店的下站就是郑州了,绑匪不可能会选择在郑州交易,驻马店应该是最终的交换地。专案组民警悄悄前往在驻马店服务区进行布控,这里也是专案组事先选择的伏击地点。
为了确认驻马店服务区是不是最终的交换地,我让司机把车停到离服务区有26公里远的高速出口处等候。
当晚10时许,绑匪来电:你们怎么还没到?我们说:“快到驻马店了。”没多久,绑匪又一次来电询问是否已到驻马店。我想绑匪这样急着要见我们,肯定是已经做好交易准备了,我确信驻马店就是最终交易地。
到驻马店服务区,绑匪让我们开启警告灯,再往前开一段,到时会看到一个写着“833”的标识牌。我们故意开过“833”标识牌,争取时间。驶出约50米后,绑匪要求我们倒车至指定位置,我们一边照做,一边让受害者丈夫与妻子用温州话交流,最后确定绑匪并不是受害者所认识的。
绑匪用应急灯照照手中的枪
交易地是在高速公路的一座桥上。一名绑匪与人质站在桥下的省道上,一手拿着应急灯,一手拿着一支枪,他还用灯照照手中的枪,示意我们不要轻举妄动。桥下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另一名绑匪站在车旁。
我们把钱扔下桥,车旁的绑匪打开旅行箱,拨开看一下,然后放入车中。另一名绑匪随后放了人质,一边往轿车方向移动,一边用应急灯照着受害者走路。
受害者很虚弱,没力气上高速路的边坡,司机下高速路将她搀扶上来。绑匪迅速开车离开。途中,他们拿走钱,把旅行箱扔至路边。
受害者说以后不开那辆兰博基尼了
受害者抱着丈夫失声痛哭,并说以后再也不开那辆兰博基尼了。
受害者说,这伙绑匪很节省,每天就吃一点零食,会把一些垃圾装入塑料袋中,扔到偏僻的地方。另外,还经常洗车,车子很干净。
受害者还告诉我,绑匪没有打骂过她。4月2日,一绑匪去买肯德基,车上就一名绑匪,虽然受害者当时被铐着手铐,但她看见车内有一把扳手,偷偷地捡起来砸向绑匪,因力气太小,绑匪没受伤。但事后绑匪也没有打骂受害者,说是打了女人会交倒霉运的。
解救人质前后7天,一直没怎么睡觉。人质获救后,我心中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在宾馆里美美地睡了一觉。
而我的其他同事们,那时候还十分忙碌,他们白天忙着排查、走访、搜集信息,晚上则忙着从这个城市赶到另一个城市,日夜兼程。我想,正是因为大家的这份坚持和拼劲,才赢得胜利的果实。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