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
浙江在线4月20 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制定了《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2011-2015)》。根据这个《纲要》,在5年时间里,我市将投入403亿元,加快120个重点生态项目建设。
通过实施这个《纲要》,到2015年,我市将努力实现以下八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生态经济目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5%,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单位GDP水耗控制在36立方米/万元;全市原煤消耗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15%以上。
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70%,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5%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
污染防治目标: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其中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0.5%;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到98%以上。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监控网络。
生态文化建设目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8个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3个县级市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评机制;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法全面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