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近期,金华市卫生系统正在大规模公开招考选聘专业人员。上周,市区陈先生对市区某医院招聘专业的认定提出质疑。
质疑:专业为何不符要求?
陈先生说,这次招考中,除了招聘医务人员外,还招聘计算机等非医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市区某医院信息科要招聘两名计算机方面的大学毕业生。他儿子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请亲友打电话向某医院咨询。医院方面表示,他们医院需要专业的计算机人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符合招聘要求。
他对此感到不解,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是专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电脑化管理而设置的专业,这家医院为信息科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怎么会不符合专业要求呢?
他说,从招聘广告上看,这家医院信息科的专业要求是“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他的理解是计算机方面的专业。这家医院有关人员的解释让他无法理解。
这次招考中,另一家大医院的设备信息科也在招考计算机方面人才,但这家医院在表述专业要求时却写着“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如果从字面上看,这又是一个新的专业。而“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计算机及应用”这3个名称各异的专业,其实是同一个专业。
他说,他的亲友曾打电话向市卫生局反映此事。但市卫生局相关人员答复说,需要什么专业的人是用人单位自己定的,专业是否符合也以用人单位的解释为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与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有一些共同点,但毕竟也有不小的区别,前者侧重于电脑在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后者侧重于电脑技术及应用。某医院所招考的岗位是否真的必须是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本科毕业生,记者不得而知。不过,从招聘广告看,医院对专业要求的表述不是很严谨。
现状:大学专业设置复杂
这让记者不由得想起几年前听到的一个笑话:某单位需要招聘一名文秘人才,报名条件是“中文专业”本科毕业生。一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前去应聘。招聘人员看了看文凭后说,不符合条件,因为“我们只招聘‘中文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他专业一概不要”。
这件事之所以成为笑话,是由于这名招聘人员连什么叫“中文专业”都还没搞清楚。
记者上网查询一些大学的专业设置,发现浙大、浙师大、浙工大等大学开设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而无"中文"专业。北大中文系同时开设有中国文学(中文)、汉语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等本科专业,硕士阶段还有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现代汉语等23个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和国学等专业。复旦大学中文系也开设了汉语言文学和汉语言两个专业。
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部长许炼告诉记者,现在大学专业设置很复杂,有些专业名称虽不同,其实是同一个专业;有些专业从字面上看意思很接近,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有些招聘人员搞不清各专业的内涵,难免会闹笑话。
他说,目前企业用人比较灵活,企业招人主要看应聘者是否能胜任工作,不会死抠专业条件,招聘时一般不会因为专业是否符合而发生争议。目前这类争议多发生在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招考中。
建议:借鉴公务员考试经验
鉴于在招考专业认定上容易引发纠纷,许炼建议,如果所招考的岗位专业性不太强,或者对目前大学的专业设置不是很了解,招考单位最好对专业要求放宽一些,或者就写“某某专业及其相关专业”,专业表达得太具体,容易挂一漏万。必要时,可以专门制定专业资格审查规则。
目前公务员招考中,对于专业要求一般有专门的规定。以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公务员考试为例,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专门发布了《2011年金华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下称《办法》)。
以计算机岗位为例,这次市级机关共有3个单位招考计算机人才,分别是市中级法院、市医保处和市公安局。
《办法》规定,市中级法院计算机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等。市医疗社会保险处计算机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科学技术。对市公安局计算机岗位的专业要求则更宽泛,以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都可以报考: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尽管已经规定得够具体了,但《办法》末尾还是不忘补充一句:“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
许炼认为,公务员招考中的一些做法很值得其他用人单位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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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原县人张竞,大学期间学的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2009年,她参加陕西省招录公务员考试,报考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市城改办”)的“科员(城市规划)”职位。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等一系列程序后,2009年10月16日,张竞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到了录用通知书。可是,她去西安市城改办报到时,却被告知“暂缓接收”。这一“暂缓”就是一年。
原来,与张竞竞争同一职位、总成绩列第二名的考生张洋的家长,举报张竞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西安市城改办以此为由暂缓张竞报到。
此后,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务员局进行专门研究,并请示了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公务员局答复说,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专业与教育部门的专业设置没有对应关系,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对职位的专业条件和要求进行解释。据此,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务员局作出“考生张竞不存在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结论。
张洋的专业是“城市规划与设计”。因此,张竞反驳说,如果死抠“城市规划”4字,那么张洋也专业不符。但张洋家长并不接受有关方面的解释。
2009年11月23日,张洋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陕西省公务员局。去年7月22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洋的诉讼请求。张洋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2月2日,西安市中级法院驳回张洋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2008年1月,高职生黄峰报考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水务管理所“城市园林”专业职员。由于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体检合格,黄峰成为该专业唯一拟聘人员。然而,当年4月14日,福田区人事局以黄峰的“园艺技术”专业与招考中要求的“城市园林”专业不符为由,作出了拟取消他拟聘资格的决定。
人事局解释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城市园林”专业为2005年由教育部批准增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属于农林牧渔大类的林业技术类,而“园艺技术”专业属于农林牧渔大类的农业技术类,两个专业代码不同,并且不在同一个二级目录下。
黄峰以福田区人事局侵害了其就业权为由,对该局提起了行政诉讼。同年7月,福田区人民法院以招考工作系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