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今年23岁的小慧(化名)未婚先孕,于4月14日晚在医院里产下一个女婴,她的父亲张某得知女儿还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觉得羞愧难当。由于担心事情传出去败坏了声誉,在和女儿商量之后,张某将刚刚出生才几个小时的孩子抱出去扔进了小河里,女婴被活活淹死。
记者昨天下午了解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张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发:刚出生的婴儿不见了
4月15日清晨,桐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刚刚出生的婴儿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振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医院调查。
据当班护士讲,这名女婴是4月14日晚上10点30分出生的,可是,第二天早晨护士查房的时候却发现孩子不见了,当医护人员询问产妇及其家属时,他们却支支吾吾的。医院里丢失了新生儿,这可是大事情,医院赶紧报警。
警方询问产妇小慧的时候,小慧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情况,警方查看了医院的监控录像,发现小慧的父亲张某在凌晨2点的时候出了医院,而且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掌握这一线索之后,警方进一步调查,小慧承认,的确是其父将孩子抱走了,至于抱到哪里去了,小慧说自己也不知道。警方欲进一步了解的时候,小慧不愿意多说了。
震惊:女婴被活活淹死
小慧支支吾吾,这让民警觉得蹊跷,小慧的父亲为什么要把孩子抱走,抱走之后他又将孩子放到哪里去了呢?警方找到了还在医院里的张某。
面对警方的询问,张某开始说自己将孩子“放掉了”。放在哪里?张某表示,自己将孩子送到海宁去了。在警方的进一步追问下,张某承认自己将孩子扔到了海宁斜桥的一条小河里。
于是警方立即赶往海宁斜桥,在张某指认自己扔孩子的地方组织打捞,不久,婴儿的尸体就被打捞上来。
据张某交代,自己将孩子从医院里抱出来之后,本来是准备放在外面,让别人抱走的。可是由于自己要骑摩托车,没法抱孩子,于是就将孩子放进了摩托车后面的工具箱里,然后骑着摩托车一路行驶。当行至海宁斜桥附近时,打开工具箱发现孩子已经奄奄一息,于是他就直接将孩子扔进了路边的河里。
悲剧:未婚先孕酿出恶果
记者从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孩子除了体重稍微偏轻一点,其他身体状况都挺好的,那么张某为何要将出生才几个小时的孩子抱出去扔掉呢?
据张某讲,女儿还没有结婚,却已经生了孩子,这让他觉得脸面上挂不住。由于自己在村里做过干部,自己女儿未婚先孕的事情一旦传出去,让他没有办法在村里生活下去了。张某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女儿的男朋友是长什么样的,孩子却出世了,对于这样的事实他无法接受。
于是,在和小慧商量之后,他准备将孩子抱出医院,放在路边,让别人抱走。
警方将张某抓获之后,张某竟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一再要求公安机关不要声张。
律师: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这起案件,著名公益律师张戈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而非遗弃罪。张某明知河水肯定会夺走婴儿的生命,仍将婴儿丢弃在河里,主观上具有剥夺婴儿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剥夺婴儿生命的行为,因而无疑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张戈律师表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客观上将受害人带到能够得到救助的场所。如果行为人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将受害人带到深山里、悬崖边等不能得到救助的场所则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