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承诺全覆盖
浙江日报4月22日讯 此次换届,我省全面推行换届纪律承诺全覆盖。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对当地换届风气负责。省市县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向组织上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书面承诺,对本人的行为负责。全省组织人事干部带头向组织作出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
对于乡镇换届,所有候选预备人选要作出遵守选纪、弘扬新风的书面承诺;乡镇党员、干部和代表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的书面承诺;换届考察组成员作出讲程序、守纪律、正作风的书面承诺。
组工干部“5个不”
省委组织部专门对部机关干部提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5个不”规定:干部工作不打招呼,对外不摆架子、口气大,下乡不收土特产,相互不吃请,不收礼金礼卡。
对违反换届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进行组织处理,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坚决调整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并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种行为属拉票
我省明确5种行为属于拉票: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以许诺将来给予某种利益和好处为手段等,请求他人在民主推荐中给予自己关照的;以其他形式进行拉票的。
“5个严禁”明纪律
此次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5个严禁”即,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严查处
换届期间,我省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按照“5个一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