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昨日上午,还是在第一次开庭的那个大法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年前发生在万向公园的特大抢劫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两名凶手王广斌和武凯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对于原告人(包括死者左力和金晶两方父母)诉请两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被害人工资损失总计高达1000多万元的请求,法院认为与《刑法》及相关规定不符,并酌情判令两被告人向原告人赔偿共计40万元。
武凯翻供未被法院采信
在今年4月1日庭审过程中,武凯翻供称,他没有抢劫,也没有拿被害人财物,并且具体讲到杀害左力和金晶的细节时,武凯的描述和王广斌的有很大出入,而王广斌虽然认罪但其不承认伤害过金晶。
在法院长达19页、超过万字的判决书中,相当部分内容对两人共同抢劫杀人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论证。
法院最后对武凯的翻供没有采信,并且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广斌、武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预谋、有准备流窜来杭,共同采用持刀切割、刺戳等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成立。
关于武凯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到的,武凯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抢劫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与查证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广斌、武凯事先准备作案工具尖刀各一把,有预谋地共同抢劫作案,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基本相当。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在繁华闹市的开放式公园内抢劫行凶,连续切割、捅刺两被害人的身体要害部位,犯罪手段特别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作案后逃离十年,依法均应予以严惩。
据此,法院判处两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索赔上千万法院判赔40万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原告人各自提出5022773元(各包括200万元精神损失及被害人未来收入各240万元)的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确实给原告人造成极大的精神悲痛,但原告人诉请两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被害人未来30年预期收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之相关规定不符,不予支持。具体赔偿金额,依法视情确定。
法院最后判令被告人王广斌赔偿原告人左力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赔偿原告人金晶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武凯赔偿原告人左力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赔偿原告人金晶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两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总额人民币40万元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对法院判决各方反应不一
宣判后,审判长问王广斌和武凯对此有无异议时,两人都表示没有,情绪没有太大波动。
年近八旬的左力爷爷昨日再次来到法庭,对于这个结果,多年来一直为案子奔走的老人表示可以接受。他说,终于可以告慰天堂里的孙子了。
至于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老人说,只要凶手绳之以法,赔偿多少都是无所谓的。
不过,另一位受害人金晶的姑姑却表示还要上诉。和以前的观点一样,她觉得这个案子不仅是抢劫杀人那么简单。
基于凶手刀刀毙命的残忍行为,她还是坚持认为,武凯和王广斌是受人指使的,并希望能够进一步调查核实。
“结果在意料之中吧。”武凯的辩护律师对记者说,案子里的不少细节还存有疑点,他将与武凯本人及家属商议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