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萧山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
坚决要离婚的是老公,他说如果法官不判离婚,自己估计会死在老婆手中。
老公姓张,30岁,萧山人。
张在起诉状中说,他和老婆经人介绍认识,恋爱两年,结婚四年,有个三岁的女儿。老婆比他大两岁,也是萧山人。
张说,恋爱时,两人客客气气,相敬如宾,不料结婚后,老婆像变了个人,再也不像恋爱时那么小鸟依人。
“她脾气暴躁,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对我拳打脚踢。”张对法官说,因为两人住在他的父母家里,他怕父母担心,一直在忍。没想到老婆怀孕后,更加喜欢打人,力道也越来越大。
张说,自己不敢还手,被打得多处软组织严重挫伤。
老婆在一边眼泪汪汪地辩解:“我绝对没有打他,我一个女人,怎么打得过他一个大男人?”
女儿生下来半年,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说张对女儿不管不顾,连女儿的生活费都不出,夫妻性格不合,她生活得很痛苦。
经法院调解,夫妻俩关系缓和下来,老婆当场决定不离了。
但从法院回来之后,两人还是经常吵架。
“我们一吵架他就告诉他妈。”老婆说,因此导致婆婆很不喜欢她,婆媳关系紧张。
今年1月11日中午,老婆下班回家,发现女儿竟然连早饭都没有吃。
“我去上班之前和他说过好几次,要记得给女儿喂饭,可他就是忘了。”
想到女儿挨饿,老婆怒极,指着张大骂:“你是怎么带孩子的!”
两人大吵一架。
张说,老婆声音很大,情绪激动,先把VCD和台灯扔出三楼窗户,又把电视机砸了,还揪着他的上衣说这是她买的,让他脱下来,之后带着女儿回了娘家,晚上还跑到自己的单位大吵大闹。
老婆后来对法官解释,她脾气比较急,加上当时实在太心疼孩子了,所以才会这么激动。
第三天下午,老婆回了家,依然怒气难消。
夫妻俩一言不合,又吵了起来,张说老婆踢他的下身,还用打火机去烧窗帘。
“我忍无可忍。”张说,他气得离家出走,但老婆随后也跟了上来。
两人都在气头上,都没注意到窗帘已被点燃,渐渐烧了起来。
老婆没追上张,只好转头回家,结果看到家里三楼冒出熊熊火光,连四楼也被烧得一片狼藉,面目全非。
老婆被吓住,知道闯了大祸,跑回了娘家……
“我知道错了,已经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半年内把房子恢复原状,保证不再犯以前的错误了。”老婆说为了女儿健康成长,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自己和老公感情还是很好的,除了上班,两个人基本形影不离。
可是,张先生和他的父母并不接受,一定要离婚。
“现在她会放火,以后就会杀人。”张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
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判决二人离婚。
老婆同意女儿由张抚养,自己每月承担抚养费400元。
“他家里还有我的一个衣架、一套桌椅、两条棉花被、冰箱、彩电、洗衣机。这些都是我的婚前财产。”老婆说。
张同意全部还给她。(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