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7日讯
“实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创新举措,是档案事业公共管理的新变革。”近日,在杭州召开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高层理论研讨会上,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段东升,高度肯定了浙江省档案部门的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制度。
2009年,浙江开始开展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一年多来,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在我省顺利开展并取得重要进展。
目前,我省已对20个重点民生领域、1482个机关、119个重点建设项目、51个企业的档案与电子文件进行了登记备份。省公积金、省民政优抚电子业务数据实现了在线备份,工商、国土、药监等7个单位的共11种电子业务数据进行了脱机备份。全省30多个市、县建立了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大部分市、县在工商、国土、社保、公积金、重点建设项目等重要民生领域开展了电子业务数据登记备份工作。
今后,电子档案登记备份重点将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有效防范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风险,提高公共档案信息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