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自带3瓶啤酒,酒店要收300元的服务费,这似乎不太合理吧。”日前,市民柳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他和朋友在市区富悦大酒店吃饭时,酒店以他们自带了3瓶啤酒,要求收取300元的服务费。虽然经过一番争论,酒店少收了200元,但柳先生等人原本尽兴的晚餐,却让这项服务费给败了兴。
顾客:3瓶啤酒要收服务费300元?
据柳先生介绍,大约一个星期前,他和几个朋友相约到市区富悦大酒店吃饭,由于身边刚好有几瓶别处买不到的啤酒,便一起带进了酒店。“这几瓶啤酒比较特殊酒店里也没有,大家为了尝尝味道,这才带进去的。”柳先生说,他们一共只带进去了3瓶,可没想到酒店竟然要收取300元的服务费。
“自带酒水要出开瓶费,这可以算是餐饮行业的一个潜规则。我们带酒水进去,他们要收费我们也认了,可没想到会收这么贵。”柳先生说,如果他们带去的是价格较高的酒水,收取这样的服务费或许还能让人接受,可他们带去的只是啤酒,按照酒店最贵的来算也才20多元钱一瓶,收取酒水价格4倍多的服务费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为了这笔服务费,柳先生等人与酒店起了争论。虽然最后酒店少收了200元,但却令柳先生等人坏了兴致。
酒店:1瓶酒水,服务费100元
昨天下午,针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一事,记者联系了富悦大酒店。当天经手此事的郑经理表示,酒店规定是不准自带酒水的,如果顾客坚持要喝自己带来的酒水,则酒店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是餐饮行业的潜规则。
对于富悦大酒店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郑经理说,无论顾客自带的是什么酒水,酒店统一收取100元1瓶的服务费,300元封顶。“有时候看情况,会适当少收一点。”郑经理说,酒店在收取服务费之前,会提前与客人说明情况。
消协:服务费收取混乱
对于酒店针对顾客自带酒水而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由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和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的《浙江省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餐饮业经营者若允许消费者自带宴席用的酒水、饮料、食物的,向消费者收取的加工服务费等费用由双方事先商定。
“这是一个双方的行为,需要彼此事先商定。如果消费者对收费不认同,可以选择其他酒店进行消费。”该人士说,虽然《办法》里表明加工服务费由商家和消费者事先商定,但对于如何收费却没有具体说明,导致现在餐饮行业的加工服务费收取非常混乱,酒店各行其道,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